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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儿点点头,到隔壁的小书房去取东西。
原来的乌拉那拉氏是内大臣费扬古的女儿,从小诗书礼仪样样不缺,不像那些小门小户的姑娘,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因而会写字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而沐秋曾在大学书法社待过一阵子,虽说里面大佬众多,她只是一个委员,写字算不上好看的,但是若要写点简单的字还是绰绰有余。
以前她都是用来玩玩,或者过年回老家跟朋友们吹牛显摆,从没想过自己真有一天会用得上。
“福晋。”
清儿将笔墨纸砚在她面前一一排开,墨的臭味在空气中弥漫,沐秋皱了皱眉,难怪人们常说越真的墨越臭,这时代的物品极少掺假,这墨香也的确有些难闻。
她拿起毛笔,却感觉有些轻巧。
仔细看了看,这笔属于做工精细的羊毫,古人常说:笔有四德,尖圆齐健,而她手中这笔却恰好符合这四点,笔尖也十分柔顺,写起字来十分轻快。
“这笔倒是个好物。”
清儿低头笑了一声,“福晋竟忘了,这是您的陪嫁之一。老爷前些日子去江南办事,特地让人用上好的羊毫制成,因为福晋爱写小楷,而字体越小对笔的要求越高,弹性弱的话便不容易控制笔锋,便特意给您做了这一支。”
她听了这话,心里便对这从未见过的父亲多生了一分敬意。凭他是个怎样的高官,就看这份对女儿的心意,也注定是个良善之人。
她爱不释手的捧着,心里琢磨这东西若要拿到现代拍卖,一准能卖个好价钱。好东西要给会用的人来用,这才能凸显其价值。现在她用来给四爷写信,实在是有些糟蹋。(四爷:我怎么听着不像好话?)
“吾夫见信...不对,四爷见信如吾,妾身在家中甚好...”沐秋卡了壳,埋头想了半晌,也不知该怎么组织语言,写了两句话便搁了笔。
历史上的胤禛生性多疑,而她也并未继承原主的记忆,不知道他们夫妻之间的相处方式,不回信又显得不尊敬,只能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话,绝对不能让他瞧出来自己换了个芯片。
咬着笔尖想了好一会,索性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叙事散文,包括最近吃的饭菜,看的杂书,连冰葡萄都写了进去,总算凑够了满满一篇。
临到最后,她又多加了几句:“爷安心打仗,无需挂念京中。”听上去懂事明理,实则心里想的却是:四爷慢慢打,不着急回来!
沐秋将信放入信封,封面上挥笔写下八个大字:“四爷亲启,妾身奉上。”
做完这些,她看着满篇的字体十分有成就感,拿起信来仔细端详,眉毛很快就皱成一片。
丑,好丑。
因为下面隔着的是个镂空的翘头案木桌,桌面上纹路细腻,写起字来歪歪扭扭,四‘爷’的‘爷’上下部分已经出现了解体,看上去像是哆嗦的小蝌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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