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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同笑不出来,那孟婆可高兴的很,有很长时间没有打鬼了,今天在一个小色鬼的身上舒展了一下手脚,那感觉就是好,不过孟婆并不就此满足,随手又给唐同种下了一个六欲情蛊,这种六欲情蛊害不死人,只会让人的**比常人强上几倍,但每当要祸害女子时,蛊毒却会发作,如那成蚁噬骨一般,让人痛不欲生。

六欲情蛊唯一的破解之法是那忘情水,可那忘情水不是那么好喝的,须得情根深种的人才能喝,只是既然已经情根深种,又怎能忘情,天下无情者众多,忘情者少,可怜的唐同,这罪是有的受了?

要说主角唐同这个人嘛,他的命运非常的不好,可以说的上是凄惨两个字,不过这并不阻碍唐同从小喜欢幻想,因为幻想有时候也是躲避人生的风风雨雨的一种方法,就象那阿q一样,精神上的胜利说起来是一种麻木不仁的悲哀,但如果一个人生无望的人连幻想也不能去做了,那么他活与不活,又有多少的区别。

唐方第一次希望自己是个有钱人时,那一年,唐方还只有六岁。

唐方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子时,他那时只有十岁,一个天天幻想的人,总是容易在某些方面早熟的,可是有一天,他发现这种早熟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好象五百年前他对着庙里的泥像撒了泡尿,那个记恨的菩萨在今生对他进行惩罚,这种惩罚,就是让他喜欢哪个女子却又得不到那个女子。

唐同从小体弱多病,长相很普通,脸上更有一道摔伤后留下的难看疤痕,这是小时候摔下一个山崖时留下的,因为体弱多病,因为从小破了相,所以他从小就很自卑,更因为同龄人的欺负,给唐同的心理从小留下了阴影,使得这厮没有一个朋友,长大后成为一个地道的现代宅男,很闷骚的那种。

唐同也没什么远大的理想,对于唐同这样一个普通的小人物来说,理想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与做白日梦差不多,唐同喜欢过的女子很多,是个闷骚性子的人,对美女总喜欢意吟一番,而事实上可怜的唐同也曾青春冲动的意吟过几个小女明星的相片,甚至有一次被他的父亲唐老头看到了个正着。

唐同大学出了校门后,几年的时间他干了许多个行当,其结果是一事无成,最近的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大酒店中干洗厕所的活,这份活对于身体不好的唐同来说算是力所能及的,不上班的时候,唐同会在电脑上写网络小说,今年终于有一本小说让他弄了个两千来的收入,这样的生活,让他在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一个比较标准的宅男。

成了宅男的唐同,几年来又过的不如意,在心里上多少有点变态,他写的小说总是充满了艳情的内容,这一些内容都是他午夜梦回时,春心寂寞的写照,也因为这一点,使他的小说总算是有人看,也正因为这一点,他从前喜欢过的几个女人被他在自己的小说中丫丫了无数遍,其闷骚的指数绝对可比小r国的经典,这总算让他的内心获得了一点儿安慰,不至于因为想女人而想的发疯。

唐同这么想女人,按理说早该找个女人结婚才是,可不是他不想结婚,而是唐同的父母都过世的早,什么也没给他留下,而唐同自己又没本事,所以,便是恐龙级的女人,唐同也只能望而兴叹

生活的不如意的唐同,生活中早就没有了希望,趴在电脑前看看某小岛国的vv片便已经是最大的乐趣了,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看小岛国的vv片也是一种罪行,竟然被牛头马面不分青红皂白的抓进了阎罗殿,然后,唐同被小悍妇孟婆一脚弄的穿越了。

在唐同凄惨的鬼叫声中,唐同开始了另一个人生。

第二章唐同穿越了

唐同从迷迷糊糊中醒过来后,四下里打量了一下,顿时大吃一惊。

眼前是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战场,两方数以万计的人正在拚死的厮杀着,这么大的场面,唐同当然不会傻到认为这是在拍戏,因为再有钱的剧组也拍不起这么大的场面,不说这些人的工钱,单是这些人身上的道具钱,眼前的这一组镜头就足以让剧组破产。

更有力的证据是,那一个个被砍下了头颅的尸体,唐同一眼看的出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人的尸体而不是道具,世上可没有哪个剧组能牛皮到能把活人当场砍杀了。

面对着这种场面,唐同这种以前天天想着穿越的人自然而然的首先想到自己这是穿越了,这让唐同在心里恨不得破口大骂那让他穿越的小悍妇孟婆,你说穿越就穿越吧,也别把人一脚踢的穿越到这种地方啊,自己好不容易穿越一回,看这场景,自己的脑袋还不马上就要被别人砍了。

唐同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因为就在唐同发愣的时候,一个穿着皮甲,满脸血污的家伙挥着手中的刀向唐同杀了过来,那凶悍的杀气让唐同忍不住打了个颤抖。

唐同没打过仗,也没杀过人,可也不能傻乎乎的让别人把自己杀了不是,而且自己身处战场,显然也没得地方逃命,随着那人杀过来的还有好几十人,看到这么多人杀向自己,唐同心中终于忍不住咒骂起老天来。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杀向唐同,其原因只怕唐同做梦也不会想到,全是他身上那身超级豪华的盔甲惹的祸,唐同的这一身盔甲看上去可是豪华无比,金光闪闪的一看就知道是个有身份的人,跨下一匹安哈尔捷金马(唐同可不认得),掌中一杆银光闪闪的梅花亮银枪,得胜钩上挂着一把华丽的长弓,就这身行套,让人一看就知是有身份的大将。

唐同看看自己手中的梅花亮银枪,再看看那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家伙,唐同因为思维的惯性定律,以为自己还是从前那个弱不禁风的身体,只道自己是拚不过人家的,当下也不犹豫,打马便跑,唐同以前可没有骑过马,现在却是马术精湛,他也没去想是什么原因,座下那马也速度极快,犹如离弦的箭一样,几个呼吸便把那个人甩远了,然而甩掉那人,另外的人却又杀向了唐同。

“兄弟们,杀啊,杀了那个狗官可是大功一件。”那几个杀过来的人喊的是湖北方言话,唐同以前与湖北人打过交道,勉强听的懂。

唐同听到对方说的还是中国话,心里本来应该高兴的,但这些人要杀他,这就让唐同心中不爽了,眼见对方要四面合围,唐同为了自己的小命,自然是不能束手待毙了,手中的梅花亮银枪一抖,大着胆子向其中一人冲去。

唐同选择这个人的方向,是因为这一面只有这一个人杀过来,那人见唐同向他杀来,眼中露出嗜血的兴奋,弄的唐同差点被对方那凶悍的模样吓到。

双方冲近,由于对方没马,所以唐同这枪是居高临下的刺去,梅花亮银枪如同一条出水的银龙,闪着一道银光便到了那人的眼前,那人眼中闪过一丝惊恐的表情,本能挥刀架向唐同手中的梅花亮银枪,但唐同手中的枪犹如毒蛇吐信一般,刺向了那人的咽喉。

这个时候,唐同只觉丹田一热,一道电流似的东西经由自己手臂上传到了枪身上,那梅花亮银枪的枪尖血花一闪,在唐同惊讶的目光中,那人的咽喉被这一枪洞穿了。

唐同没有想到自己一枪就要了对方的性命,心中涌起一丝兴奋,这个时候的唐同也没办法和时间去想自己是不是杀人了,这种情况下还是先保往了自己的小命再说。

“杀啊,杀啊,兄弟们,别让那个狗官跑了。”唐同虽然杀了一人,却并没有让那些人退却,反而更加凶悍的向唐同冲过来。

“兄弟们,快过来保护唐大人。”一人抬头看到唐同,先是微微一愣,随后大声的吼道,那人长的较为粗犷,声音是山东一带的人,身上穿着铁甲,从样式上来看,唐同猜测着可能是宋朝,明朝时期的小校所穿。

唐同虽然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么时期,不过这些人说的是汉语,穿的是古代汉人的衣服样式,这让唐同安心不少,至少自己没有穿越到那些乱七八糟的异界去。

这个时候,唐同也看出了战斗双方的区分,一方穿着的相当统一,兵器也是差不多规格的,看来很可能是所谓的官兵,另一方穿着上非常的混乱,有穿了兵甲的,也有穿着粗布衣的,还有蓬头垢面却穿着丝绸衣服的,兵器上也是乱七八糟的,虽然大部分拿着正规的兵器,但也有少量拿着菜刀,柴刀,锄头等当兵器的。

唐同虽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却也不傻,一看就知道这应该是某个古代时期的反叛战争,对于宋朝时期的起义,唐同还是很欣赏的,但对于明朝时的大多数反叛却是深恶痛绝的,不过这个时候的反叛军要杀他,唐同却是顾不得他们是好是坏了。

唐同纵马退入那些官兵之中,向那一个粗犷的官兵汉子问道:“你们是那一部队的人?”

“启禀唐大人,卑职是您手下的百户张江啊,您怎么忘记了?”那粗汉惊讶的看了一眼唐同,忽又想起什么的问道:“对了,唐大人,您手下的那些亲兵怎么不见了?”

百户这个词,唐同以前在看架空小说时知道的,有百户官职的,比较熟悉的是明清时期,这些人都是汉人衣装,那么可以大致认定这是明朝时期,唐同的历史知识很少,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可能是穿越到明朝时期了。

“我没有死,只不过头上受了点伤,把从前的一些事情忘记了。”对于那粗汉张江的话,唐同犹豫了一下,很显然,自己穿越后是附身到了那个什么唐大人的身上,看来是那个唐大人是个什么将领来着,而且是个身份不低的将领。

这时候,上百官兵将将唐同护在中间,那个自称张江的百户更是拎着手中的大刀护在唐同的身前,听了唐同的解释后,若大的一个汉子哭道:“大人啊,您没事就好,卑职先前例看到旗帜倒下了,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大人了呢,当时兄弟们没了主心骨,都不知道以后怎么活下去才好,现在大人回来了,兄弟们终于是有个盼头了。”

“好了,张百户,不用伤心了,这里现在是战场,有什么等打完这一仗再说吧,你给我说说,现在叛军首领是谁?”唐同没想到那么粗壮的一个汉子会哭起来,心中暗想,难怪明朝时的军队没有什么战斗力,这么一个看起来象猛将的家伙却也是一个银样蜡枪头。

那张江不好意思收了泪道:“大人,现在叛军的首领是孔德标,听人说已经有了十万之众,大人您看,那个就是孔德标手下的大将李成。”

唐同顺着张江手指的方向看去,离得四百多步远的一杆大旗下,果然有一员将领在指挥着叛军,唐同对历史不是很了解,根本不知道这个孔德标是谁。

唐同这会儿也不明白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年代,但很显然不是一个太平盛世,心里便又想狠狠的咒骂老天,不过不等唐同有机会骂几句老天,那个叫李成的叛军将领已经指挥着一队弓箭队向唐同这一方压来。

唐同扫一眼战场四周,这才发现远处有一座城池,上面旗帜飘飘,站满了官兵,然而战场上的官兵却处于劣势,数千人被大约近万叛军包围着,还有着大量的叛军在一旁虎视眈眈着,从情况上来看,很显然战场上的这些官兵再打下去就要全军覆灭了。

“张江,你们怎么会被困在城下的,城里的官军为什么不出来救援?”唐同可不想死,更不想一穿越过来就完蛋了,虽然这时候身边已经聚了几百人过来了,可没有一点儿安全感。

“大人,你是不知道,那狗娘养的谢监军与杨将军不和,当杨将军率着兄弟们出城来与叛军交战,那姓谢的却将城门关上了,这是要借叛军的手杀了杨将军啊,杨将军率领着大家突围的时候中箭身亡了,兄弟也就被打散了。”那张江愤怒的说着,任谁被别人当了炮灰,心中都痛快不了,唐同一听也知道指望不上援军了。

唐同再看看那队叛军弓箭队伍已经压迫到不足两百步了,而这个时候,自己手下已经聚合了五六百人,在被打散的官兵中,大概是最大的一支队伍,很显然,那个叛军的将领李成是把重点放在了他唐同身上。

这个时候,那李成发出了号令,那些弓箭兵把手中的长弓举了起来,唐同看着那个离自己大约二百五,六十步远的李成,心中诅咒一了一声,暗想自己难道就这样死了不成。

唐同捏了捏手中的梅花亮银枪,看着那个同样坐在马上的李成,却是想不出能够逃出生天的办法,眼睁睁看着对方的士兵搭上了箭,唐同不知怎的涌起一阵愤怒。

这愤怒有对老天的,也有对自己命运的不甘,下意识的,唐同把手中的枪挂在了得胜钩上,摘下那张大弓,向那个李成射了过去,吗的,咱要死了,也拉他一个垫背的。

一道森冷的寒光在空中划过,仿如天际划过的流星,闪耀着梦幻般的美丽,更带着夺人心魄的锐吃声,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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