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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一章 转机
合胡禄很高兴,他觉得这是一辈子最高兴的日子,
他是可汗同父异母的兄弟,葛勒可汗的私生子,葛勒可汗一生占有过的女人和被他征服的部落一样多,而对于草原人来说,用自己的妻女招待侍奉主君,也是一种最亲密的手段和传统。
因此虽然他没有王姓的继承权,却很早就以某个大部首领遗腹子的身份,轻易出掌一个大部,并在比别人更有优势的条件下,追随老汗南征北战,奋斗到十一大都督的之一,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军队,宽广无垠的水草地和数不尽的牛羊,牟羽可汗册立后,为了加强王姓的力量,又将他引为臂助,将比邻王庭的大片领地划给他,作为王姓的蔽翼。
合胡禄的母亲,既是首领的遗孀,也是拜火众的女祀。因此他早年就轻易得到那些拜火众和栗末人的支持,拥有比别人更多的财富,拥有比别人更多的人脉和消息来源,可以四处结交勇士,帮助那些困苦的部众,打造一个慷慨而乐善好施的名声,在王帐中的地位更是一路水涨船高。
当然,如果没有那个意外的话,他还是两代可汗最值得信赖的左膀右臂,九族十一姓中的首席大都督。
太子叶护是大多数草原勇士的楷模,也是老汗最出色的继承人,一个能征善战的优秀统帅,一个很容易让人仰望和追随的人,但却不是回纥九族十一姓心目中最合适的首领,理由很简单,他太正直了,正直到容不下一些污秽阴私的东西,回纥健儿流了无数的血,能拿到的东西,却远远要少于那些部众头领的期望,没有人口,没有牛羊,没有多少值得炫耀的珍宝财富,他把收益都换成了那些唐人的货物,分发给普通的部众。
当那些把持部落间贸易和赋税的栗末人,惊恐的发现自己垄断的份额,被一个来自更强大的竞争对手不断蚕食,并且随着叶护归来后,达到一个危险的境地。所以叶护和他的亲信、部众,成了回纥历史上,昙花一现的某个片段。
如果不是新任的牟羽可汗过于心急,试图用新的外来摩尼教,取代尾大不掉的拜火众,又引入亲近唐人的势力,来牵制这些推举过他的首领们,甚至不惜放下身段借助唐人的影响,来压制那些不满的声音。会盟之上唐人使团的强势出现,似乎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他们带来丰富而新奇的物产,再次将那些栗末人逼迫到一个岌岌可危的境地。
因为信仰的危机,因为利益的缺失,因为害怕追究和清算,诸如此类的理由和担心,让许多拥有身份尊贵的人,开始聚集起来为共同的目标做些什么,于是可汗的近臣,首席的大都督,合胡禄就成了大家的旗帜,借着交易的盛会,他的帐篷里总是充斥着林林总总的客人,欢饮畅宴的歌声,一直飘扬到天亮。
无数的策划和阴谋,在歌舞佳肴中象醇酒一样,不断被的传递和酝酿发酵,现在他终于畅饮到成功的美酒。九族十一姓,上百支大小氏族,数以千计的部落的命运和前途,已经绝大多数掌握在手中。
作为药葛罗氏族的一个分支,合胡禄当然不会刻意去挑战王姓的地位,作为领头羊的可汗或许可以更换,但是王姓却不能轻易动摇,一个被适当削弱的王姓,扶持一个相对听话的可汗,才方便他作为摄政的左杀,继续把持朝政。其实最理想的人选是白登,他来自母系过于卑微的血统,让他成为最容易掌控的傀儡,可惜他在唐人的营地中,只有退而求其次,。
现在他的努力和机遇,已经得到了回报,室韦人已经送过来请求庇护的盟书,他们不介意成回纥的第三个客部;穷途末路的契丹人和奚人,也只能作为胡禄部的附庸,在他的护翼下摇尾乞怜;而那只流窜到草原上的范阳叛军,也派来秘密交涉的使节,愿意以巨大的代价,换取回纥的沉默;再加上来自吐蕃使者的联盟意向,连他部族中最谨慎最保守的长老,也不得不承认或许该到重新审视与唐人关系的时候。
如果那些唐人还顽固的坚守过去的荣光,他也不介意帮助他们重新认识不到这一点,但凡事有利有弊,上天给你一个通往荣耀与权势顶点的大好机会,又同时给你一个考验。
唐人使团的营地还没有打下来,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那些附庸部族中开始出现另一个趋势,随着那些为数众多杂姓小部损失殆尽,关于唐人军队的坚韧和可怕,悄悄的在那些回纥人和非回纥人中流传起来,一些部众已经开始怠工避战,甚至已经影响到某些部落上层,对合胡禄乘势南下计划的信心和权威。
这样计划不得不改变,本来还要多消耗一些他们实力,变成必须速战速决斩断这种倾向的源头。
“皋拔。”
合胡禄冲帐外唤了声,走进一名中年将领,他的脸面上手臂上,俱是激烈战斗留下的累累陈旧伤痕,没有说话低身一礼
“带上你的人,给那些唐人最后一击吧。”
“并准许你动用你王庭周围的一切力量,包括胡禄部的狼鹰和射雕手,供养他们这么久,也该到收获的季节了,还有那些护教团的好手们。如果想要保护自己信仰,就必须拿出最虔诚的表示出来。”
为了纪念这个日子,他召唤了一个亲信的侍从
随后这名贴身的侍从,带进来几名女人,都是王庭中那些尊贵者的妻女,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方美人儿,只穿着精致而很少的衣服,满脸泪痕的在秋风中瑟瑟发抖,却不敢抗拒,这就是她们的命运,草原上美丽的事物,总是要伴随最强大的存在,才能被长久的守护住。
合胡禄突然想起来,或许那个唐人大臣说的不错,人生最大的快乐在于到处追杀你的敌人,侵略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然后听他们妻子儿女匍匐在你面前的痛哭声,然后为你孕育后代。
“胡人的部族很多,光河中突厥一脉,就曾经有十姓可汗,分为一百多部呢,平时都各自为政,等到有一部特别强大,被推为共主时,那情况就值得注意了。”
指挥御敌有鱼同,整肃内务有杜佑,在这种各司其职的情况下,我反而成了营地中最清闲的人,老和小慕容腻在一起,不免有“将士阵前半死生,美人帐下尤歌舞”之嫌,除了听听汇报,象征性的到处巡视走走之外,我有闲暇,就开始给营中的少年亲事和兵将们上课,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鼓舞士气。因此其中不乏一些明显受伤,还是撑着身体的听众。
有些忌讳的话题也不那么讲究了。毕竟如果有机会能够回去,这段经历足够在那些军将中,培养出一批通过直观了解,愿意研究和重视草原对策的潜力群体。无论对这个国家还是这个民族,都是大有好处的事情,前提是他们都能够回去。
“如果新起的共主与我天朝交好,可能会把侵略的方向指向别的胡族,像吐蕃,回鹘等族。如果共主与我朝廷交恶,多半就会东侵。胡人天性好战,居处多为沙漠、草原,谋生不易,掠夺成为他们扩展的唯一手段,所以几百年来,不论怎么屠戮镇压,胡人一直是我们的边患,只要他们稍微有点力量,就想到中原来闹点事,防不胜防,杀不胜杀,征服了他们上代,也只是安静些日子,等到他们下一代成长了,仍然忍不住想来试一试,这不是他们跟我中原天朝有什么世仇,而是他们把战争看成了习惯,跟吃饭穿衣服一样重要。”
“但是这些都无关紧要,也不是他们顾虑的原因,打得过要打,打不过也要打,因为他们战争看成了习惯,这些胡马子们从生下来开始,就学的是战争杀人的技巧,这也难怪,他们世居在绝寒苦旱之地,不是沙漠,就是高山冻原,五谷不生,完全靠天吃饭,土地上无法生根,他们的财产就是牛羊马匹,赶到东,赶到西,只为了找一块有水草的地方,所以他们也没有固定的家,居住在帐幕中,跟着牲畜移来移去遇到灾旱荒年,或是找不到足够的水草来饲养牛羊,他们就得挨饿,为了求生存,他们只好抢别人的牛羊,而别的人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就必须抵抗,就这样养成了他们好战的天性,为了争水草地要斗,为了求生存要斗,为了不披人杀死也要斗,有饭吃的人要斗,没饭吃的人更要斗……”
“胡人慷慨好客之风,这是习俗使然,他们对金珠财货的观念较为淡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随积随用,而且他们遗给子孙的只是一些名誉与地位,不计钱财,所以才轻财而尚友,胡人有句俗话,血要流敌人的,钱要花自己的,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是白手成家,即使贵为王孙公主,也很少承受先人的遗产,与我邦的风俗迥然不同……,这也与环境民情有关,有土斯有财,他们居无定所,始终不着根,因而也就没有财富之观念,更不会为子孙作马牛了。”
“这是因为他们的领地贫瘠,地旷人稀之故,谋生不易,人口也很难增加,再加迭年的战争、天灾、瘟疫,死的人也不少,这还是十几年来增加的,前些年人口更少,就是突骑施的十几万人中,去掉了妇女老弱,真正年轻力壮的壮了不过才三四万人而已,就是因为这个原故,安西之地以四万余众的军力,才可以稳稳地镇压住他们,因为不管黄姓、黑姓那一部,即使举族以起,也不是我们的敌手。”
这些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我这才见识到游牧民族特有暴风骤雨式的攻击战术,近战技艺简单,武器更简单(从刀剑棍棒到绳索、套杆、皮鞭,甚至是石头,到了他们手上都成为要命武器),但绝对强悍坚韧,绝不纠缠,凭借轻甲快骑强大机动急促进攻,根本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在疲惫和精神高度紧张中累跨拖跨打跨。擅长游射往往会造成极其悬殊的伤亡对比。在机关枪和大炮等火器发明之前,对付骑兵的最好武器也就势骑兵,所以唐朝建立了世界最庞大的骑兵部队集群。
大排长槊劲弩强弓还有足够的火器和弩炮,构成刺猬方阵,再加上随战随走兼顾补给和防御的四轮战车。足以让习惯骑兵快战的草原人碰的头破血流。马弓是远不过步弩,更别说速射弩机。而近战必须密集的冲锋才能对军阵构成强大的冲击。但是要彻底歼灭他们,还是有些困难的。
别看他们士气和战斗很难持久,但是撒鸭子四散溃逃,跑去来却不含糊。
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似乎真的有点不妙了,
传说中的援军,迟迟并没有到达,除了那些混在回纥部众中,提供消息的捕马队等零星力量,连我留在鹧鸪堡的那只奇兵队,也没有任何消息。
原本高纬度地区特有的早寒,在秋高气爽的气候中,并没见到任何征兆和迹象,但是逐渐昼短夜长的白天攻守,却变得格外漫长和艰辛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守卫的人手死一个少一个,而且大都疲惫不堪,为了节约人力,主动收缩了部分防线,装备粮草虽然还有一些,但是总有用完的时候。连我都一度怀疑起来,继续向钉子一样坚守到下雪的可能性和意义。
但是,
在没有外部新生力量加入的情况下,我眼前似乎只有两个选择,继续坚守到弹尽粮绝或下雪的那一刻,或者丢下大部分辎重和人员做掩护,在最精锐的人手护卫下,拼死突出重围,然后又以很小的几率,逃过宽广无垠的草原上的追杀,回到最近的据点鹧鸪堡。
随着号角的吹响,我的听众四散而去,奔赴到自己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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