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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喜欢她的原因,想跟她说话我都不知道说什么,慢慢的我发现我竟然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哎呦,我怎么这么没用,从小到大就是一个话唠,关键时刻我居然掉链子了,太没用了,真是愧对每届班主任这么多年来的训斥。我想要不我直接切入主题吧,有话直说一向是我的性格,过了一会我就跟他说:“尉素亚,我喜欢你,每次你笑的时候我都跟你笑,你难过的时候我恨不得过来替你分担你的伤心,尉素亚,能不能给我个机会,做我女朋友吧。”
她没有回我,我一想肯定完了,第二天很早我就醒了,很多女孩遇到不喜欢的人都会选择忽略把。回到学校尉素亚走到我旁边,她跟我说:“其实,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能喜欢我我很开心呀,但是要跟你说不好意思啦。”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浑浑噩噩的就这样过了一周,有些话还是需要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说的吧,回到家我忍不住又跟她聊了起来。
我跟她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但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我只是在不适合的时间喜欢上了你,我知道让你同意我对你的追求太唐突,甚至有点不礼貌,只要你分手了,我会追你,让你高中三年,甚至以后都可以开开心心的。”
她说:“这样对我们两个人真的不好。”
看到他给我发的消息后我觉得这个世界都要崩塌了,我丢下手机,一个人坐在床上发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也没回她,第二天一早上我给她唱了首歌,是陶喆的普通朋友。我跟她说,不论你有没有男朋友,我都会喜欢你,高中三年我就喜欢你了,你要是心情不好,难过,没有人倾诉就找我把,我会安慰你,你开心我就开心,你难过我陪你难过。
她最后还是同意了我对她的追求,她跟她男朋友不在一个学校,但还在绍兴,算是半异地恋吧。
她说她想去买点笔,她男朋友没有时间,问我有没有时间,让我陪她逛逛街。我家是在柯桥边上,她家在市区,其实从小到大我很少去市区,唯一记得的还是小时候去的鲁迅故里,因为老姐只顾着自己拍照不给我拍,我就耍脾气,争着吵着也要拍照。
我问尉素亚:“我看你笔不是挺多的嘛,为啥还要买?”
她说道:“我喜欢买好看的笔,然后收集起来,很多女孩子都这样的。”
“这样啊,今天你男朋友怎么没有陪你?”
她说道:“他跟他朋友吃饭去了,无所谓了,逛个街,买点东西。”
“我还记得以前小时候在塔山,买了兔子,后来不知道为啥就死了,后来又买了一只老鼠,忘了一阵子放学回家也死了,后面我就天天哭天天哭,现在想想真是造孽啊,明明不会养宠物还要去摧残。”
说着说着,我们都笑了。我们一起逛了鲁迅故里,找到了我小时候拍照片的地方,她还帮我拍了照,说是给我圆一圆小时候的梦。尉素亚还问我说:“为什么你从小到大都这么瘦?真羡慕。”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家都这么瘦,以后可能会胖吧,都说人到中年就开始发福嘛,是不是。”
我趁她不注意,偷偷拍了她一张照片,留了纪念。给自己一个偷拍的借口吧,思念是一种病,我想要是我看不到她,我会难受的吧。
就这样我成为了大家眼中的最佳备胎,一边挖墙脚一边假装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做了她男朋友应该做的事。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去开水房打水,晚自习下课后一起回宿舍,她渴了我去帮她买水,她热了电风扇吹不到她的位置我折纸扇给她,没有牵手也没有接吻,我们保持了朋友应该有的距离,所有人都认为我们是情侣的时候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顶多算是恋人未满,友谊以上,是啊,她是有男朋友的,为了追她,挖墙脚这种缺德的事情我都做了出来,但我没有后悔过,我想这应该就是爱情的魔力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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