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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终于领会了他父王和顾阁老的良苦用心后,后续的礼部官员集议讨论就轻松得多了,反正谈判基调已经定下,剩下的只是具体讨价还价。
大家根据李定国送回来的战报,以及对实时实际占领区的描述,在地图上大致勘合了一下,最终花了几天时间,拟出了割地和出让羁縻的具体条件:
第一,缅甸方面必须把从嘉靖年间开始、侵夺的原本作为大明附庸的三宣六慰的土地,全部重新吐出来,解除跟那些部落土司的附庸关系,任由这些部落土司重新归顺大明,并且任由大明按自己的节奏逐步改土归流。
或许后世看官对这个地图没什么概念,那么等效折算到后世的地图上,就相当于缅甸北部的克钦邦全境,包括历史上曾经争议的那部分领土,外加整个木邦、还有掸邦的北半部,都算在这次的归还范围内。
其次,除了上述三宣六慰,缅甸方面还必须确保怒江沿岸,一直到腊戌、皎山一带的河谷土地,全部交给大明。
再次,缅甸方面还得确保从腊戌翻越皎山抵达阿瓦的国土,全部割让给大明。
最后,从阿瓦顺着尹洛瓦底江南下,一直到勃固入海口,整条尹洛瓦底江的东岸部分,全部割让给大明。
尹瓦洛底江的航道,未来作为界河由明、缅共用,但缅甸方面不得阻止大明对河流进行疏浚、水利建设和航运整顿。缅甸方面不得单方面淤塞航道,如果缅方疏浚不力,那么就要允许大明方面出人全面疏浚。
至于赔款,缅甸那么穷,也是不存在的。最多只是作为谈判时的一个吓人元素拿出来晃悠一下,最后既然都割了那么多地,款就不用赔了。
条件拟定好之后,自然有信使再从广州送去云南,再由李定国军前交给缅甸方面。这一次的条件只是用了礼部和司礼监的印,没有用皇帝的玉玺,因为皇帝的旨意只能是最后拍板定论才用。
所以这个条件也就是给莽罗和莽丽提看一下。
缅甸方面看到这个割地条件后,第一反应自然还是要大吃一惊的,因为实在是割了太多的地。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些地皮也并没有超出李定国和郑成功实际军事进攻占领的面积。换言之,都是大明先在军事上拿到手了,造成了实施占领,然后再来谈。而且最终要拿走的,比大明已经军事占领的,还稍微少一点点。
比如李定国如今已经拿下了尹洛瓦底江西岸的一部分肥沃平原,但从受降条件来看,大明未来并不要西岸的土地。只要缅甸人答应了,盖章承诺,李定国就会从西岸退兵。
缅甸的国都勃固和陪都、故都阿瓦,大明都是要占领的,但是第三大城市彬马那因为是位于尹洛瓦底河西岸,可以留给莽罗,作为缅甸未来的新都。
这样看来,缅甸既然已经没有了实力,似乎也只能答应。毕竟在中南半岛上,一直到18世纪,都还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历史上后来缅甸一度灭亡了暹罗的大城王朝,后来又被暹罗郑信复国的吞武里王朝推回来,还连本带利夺取了后世泰国北部的清迈地区。这种丛林法则随意根据武力强弱抢夺土地的行径,一直要到19世纪左右,英法殖民者进入,才开始勉强讲一点国际法(所谓讲国际法,一开始也只是走个外交和国际法流程来割地)
所以,如今才17世纪后半夜,大明的拳头更硬,加上缅甸此前确实被大明抓住了把柄,打趴下后割那么多地,也是正常的。
缅甸人唯一觉得不能接受的,只是按照大明现在划出来的割地方案,因为大明要尹洛瓦底江的入海口,要勃固,那就意味着把缅甸的国土东西割裂成了两半。
毕竟尹洛瓦底江是缅甸的母亲河,这是纵贯整个国土的,大明要把怒江中游、怒江连接尹洛瓦底江的皎山谷道、加上阿瓦到勃固的尹洛瓦底江全拿下,岂不是硬生生把缅甸给噼了?
偏偏大明现在已经逐渐转入了海权思维,缅甸那点河谷产粮区还不是大明最看重的,大明要的就是西南云贵的出海口,所以这个矛盾已经无法调和。
莽罗实在不想卖国。但这时候,李定国按照顾炎武给他私人的密信,又部署了一个阴招,那就是利用莽白被杀后,莽罗和莽丽提兄弟争位,表示谁先接受大明的条件,就承认谁是缅王。如果兄弟俩都不接受,那他还可以扶持莽白的其他儿子,由大明承认为新缅王。
这一手实在是歹毒,最后双方都争着承认,而李定国又图穷匕见,拿出了顾炎武的补充方案:
考虑到缅甸国土就此被中分割裂,东西各有一块,那大明可以承认莽罗继承拥有尹洛瓦底河西岸这一主要人口稠密区的政权,为缅甸的最大继承者,以后称为西缅甸,首都就在彬马那。
而莽丽提继承被割裂下来的东缅甸,首都在怒江入海口的毛澹棉,统治地区包括掸邦高原南部的十万大山,还有后世泰国的清迈地区,和后世老挝北部的一部分地区。
(注:就是后世泰国地图北边凸出来这一块,清迈地区当时还是属于缅甸的,或者说是缅甸在更早之前,就打趴了暹罗大城王朝拿到手的。历史上要再过一百年左右,到1760年代,缅甸灭了暹罗大城王朝,又被暹罗吞武里王朝反推,清迈才归泰国。
而老挝北部17世纪也是属于缅甸的,老挝只有一个澜沧国,名义上是大明属国,实际上被缅甸打到只剩万象盆地周边地区。其他地方都是一些宣慰土司。大明曾经设立过“老挝军民宣慰使司”,但是万历四十年时,因为缅甸进攻老挝北部,切断澜沧国与大明的陆上通道,此后名存实亡)
缅甸方面毫无办法,毕竟他们的主力都已经陆陆续续被歼灭了二三十万之巨了,李定国还答应签约后退出西岸土地,莽家兄弟也只好各自签约,分别继承西缅和东缅。
谈判条件往返拉扯了两次,以缅甸到云南再到广州的路途,也就从三月份一直谈到了五月底。
最终,大明方面在确认缅甸愿意接受诏书后,皇帝朱慈煜于五月三十日正式下达诏书,分发至彬马那和毛澹棉,册封莽罗为西缅王,册封莽丽提为东缅王。至于其他条约条款,当然也都在最终定音的诏书内体现,不会反映此前的谈判过程。
明朝还是要面子的,跟东南亚小国打交道,最终的礼法表现形式不能是“条约”,只能是皇帝下诏书,然后敌国“接受册封”,接旨的那一刻,就等于接受前面那些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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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到时候后续具体附个地图吧。割地用文字不好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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