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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小诗:

凌晨突然醒觉的有些莫名其妙

睡意尚浓环顾周围黑的静悄悄

但帘子后面怎么有人在低笑

露在外面的还有一双红脚趾甲的小脚

【正文:3章】

方友伦在华东文具城挑了一款中等价格的钢笔,很有档次。售货小姐已经帮他装进了礼品盒里,并微笑地对他说:“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方友伦把笔放到自己的挎包里,然后又在别处逛了一会儿。逛着逛着,兴趣索然,不禁想起了菲云;随即便想给菲云打个电话,约她出来一起逛逛街,喝点东西。再找个适当的时候将礼物送给她。

“没准儿,我将是仅用一只钢笔就能搞定我终身大事的人喽。”

方友伦想着自己单腿下跪,用钢笔向菲云求婚的情景。

想着想着,他不禁笑了出来。随即掏出手机,想着给菲云打个电话来完成他的理想——可打开手机一看,见有一条未接短信,刚欲翻看,这时恰好有一通电话打了进来,方友伦莫名地被自己的手机铃声吓了一跳,凝神看了一下来电人——小ok。

小ok是方友伦的大学同学,家里超有钱,人也特帅。友伦很多次都说他很有陈冠希的味调儿。这一点,小ok自己也很认同。

小ok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因为一来他不喜欢别人叫他本名;二来说是要和他爸抗争,原因是他爸要和他妈离婚,想另娶。所以小ok以改名改姓来威胁他爸。

唉,有钱人的脑子就是比普通人要残上二三级。

结果呢,他爸还真“有刚儿”,不惧儿子的威胁,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生命中的另一个春天,甩下了他妈。小ok的名字也从此诞生。(据他所说,他的身份证上也是这个名,不过正办着呢。)

小ok父母离婚后,他便跟着他妈住在一起。他妈平时倒也挺忙,生意上和私人上的事情经常让她忽略儿子,所以觉得亏欠小ok太多,但却没有办法。万般无奈下也就只好用最原始但同时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来弥补小ok心灵深处最缺爱的地方——用钱来填。

小ok妈妈平均每月汇给他1万到3万不等的零花钱,如果透支的话,小ok还可以向她要,但就是不能干扰彼此的私人生活。这是她们娘俩的君子协定。因为最近听说,小ok的妈妈又搭上一个大款,零花钱都由那个大头的后爸爸来出。

小ok平时很喜欢约一大票朋友去他家玩,而且花钱也很大方。反正花没了还有,所以也就不在乎。俗话说得好:花不是自己挣来的钱就是随便。这一点,无论是小ok本人还是他的朋友都这样坚定地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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