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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两堂的任务主要是照顾帮中男性成员的饮食衣物,甚至在他们受伤时进行护理,只有很少的时候会参与侦查之类的行动,不过到了现在,饮食与洗衣这些事当然不必再做了,帮员受了伤又有专门的医护人员,作用就不大了,再加上由于万洪帮是传统帮会,格守着男尊女卑的观念,因此平常没有参与议事的资格,其实上在帮中的地位并不高。因此张浩天虽然到过总坛四次,但并没有见到两位金凤四姐与银凤七姐。

所谓的银凤副统,就是针对各地的银凤堂的女成员了,由于她们比较分散,总坛的银凤七姐无法管理,就设下了银凤副统一职管理分堂,属于行八一职,与九江大爷同级,不过很多地方虽然有女帮员,但并没有专门管理,小薇过去并没有加入银凤堂,做的是行九的铜章大爷,此时算是升了一级,不过按规矩,她是应该去拜见总坛的银凤七姐,行归堂认主之礼的。

当下小薇点了点头,道:“天哥,那我有没有必要去总坛拜见七姐。”

张浩天立刻“嗯”了一声道:“当然应该去,现在我虽然和庞统勋的关系非常的复杂,但仍然算是万洪帮的人,你做了银凤副统,肯定要去拜见本部大爷,这位七姐我还没有见到过,你替我问候她一声。”

小薇答应着道:“那好,天哥,你联系一下时间,我随时都可以去,看能不能探探她们的口气,对庞统勋当上龙头大爷有没有异议。”

张浩天知道小薇是很懂自己心思的,又一点头道:“金凤与银凤两堂虽然不参与议事,但绝不是毫无作用,特别是金凤堂,你去了之后,不妨接触一下,花些钱买些礼物也没关系,多走动走动,探探这些女人的话,那是很有用的。”

小薇立刻明白过来,道:“天哥,你是说金凤堂的人很多都是帮中大爷的老婆,知道的消息多,比银凤堂的人有价值,对不对?”

张浩天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一个聪明的女人,是不用他指点太多的。

接下来,两人都尽量的回避着感情上的事,开始商议如何组建s市银凤分堂,而两个人的心,都变得坦然轻松了许多。

从小薇那里回去之后,张浩天就将电话打给了庞统勋,向他汇报了准备在s市组建银凤分堂的事,而庞统勋很爽快的答应了,不过却交给了张浩天一个任务,让他尽快对s市的三联帮发动攻击,牵制住他们的力量,而张浩天就以现在才进入gm新区,立足未稳,手下的成员斗志也不高为由,要求给一段时间训练,庞统勋自然知道以现在张浩天的实力无法对三联帮立即出手,勉励了他几句后,就把电话挂断了。

只过了一天,就有一个女人给张浩天打来了电话,说是银凤七姐让小薇明天去g市,并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叫他给小薇,到g市之后联系。

放下电话之后,张浩天便通知了小薇,并把那女人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她,他相信,以现在小薇的智慧与经验,到g市去一切都会应付得很好的。

到了下午,张浩天在“天宏山庄”查看八百手下训练及生活的情况,有赵劲峰与江阳在,训练方面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而在生活上,三幢五楼高的宿舍楼也足够八百人住了,只是一些生活的设备还需要逐步的完善,严格的训练,舒适的环境,这是张浩天的基本要求。

正和赵劲峰及江阳在还显得荒芜的山上走着,谈着一些训练项目及对未来山庄的规划,他怀中的手机就响了,拿起来接听,却是于光中打来的,告诉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罗毅的详细资料,正在“天宏宾馆”的办公室等他。

对于枪馆馆主的人选,张浩天是非常重视的,连忙让他等一等,便给赵劲峰与江阳说了一声,开着车下山回去了。

半个小时之后,张浩天便到了“天宏宾馆”的办公室,于光中正坐在外面的会客室里,见到他回来,便跟着走了进去,然后将一叠资料放在了他的桌上,道:“张大爷,这就是罗毅的资料,你看看吧。”

张浩天点了点头,示意他坐在沙发上,然后就拿着那叠资料很仔细的看了起来。

资料的最前面,是两张照片,一张里面是一个二三十岁,身材健壮,国字脸,穿着军装,佩着手枪的军人,站在一个边境的界碑旁,身体站得笔直,目光坚毅,显得非常的威武。而另一张,却是一个中年男子,穿着一件夹克,身材虽然仍旧保持着挺拔,但目光之中,已经失去了锐气,甚至有些麻木而茫然,在他的身后,是一个陈旧的工厂。

这两张照片,当然是罗毅从青年到中年的变化了,看到这样的变化,张浩天也忍不住有些唏嘘,一个英武的军人变成渐渐变成一个被生活磨砺得越来越平庸的旧型企业员工,内心深处所经历的痛苦,绝对是外人无法想像得到的。

此刻,张浩天又看起了后面的文字资料,这才知道,于光中对于罗毅的了解也是不全面的,他的优秀,甚至出乎了自己的期待,优秀士兵,优秀班长,优秀排长,一直到副连长,总之部队对于士兵与低级军官的表彰,他都得到过,甚至是两次立过三等功,这些优秀之中,有军事技术方面的,也有军事训练方面的,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全能的军人,更是一个优秀的人才,只可惜的是,最后不仅没有被继续提拔上去,退伍后也没有进入对口的警察部门,而是当了一个中型国营电器厂的保卫科科长,而资料显示,这个电器厂早在几年前就半死不活,罗毅只领着很微薄的基本工资,而他的老婆,和他本是同一个厂的工人,可是后来跟着一个香港人跑了,留下了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以罗毅一两千元的工资,养一个大学生可以说是十分吃力,也难怪于光中说他在同学会上会表现得有些自卑了,自卑,有时候恰恰出现在有强烈自尊心的人身上。

对于光中提出的这个人选,张浩天本来有着试试,不必勉强的打算,可是看完了罗毅的整个资料,他忽然有了一种很强烈的意念,要让这个男人振作起来,风光起来,他更相信,这样的人一但被收服,是会非常忠心的,他太需要忠心而有能力的手下,得到如此的人才,其潜在的价值绝对超过得到一块富裕的地盘。

虽然打定了主意要将这个罗毅收之为麾下,可是张浩天也深深明白,要罗毅这样的人心甘情愿的加入黑社会,实在是一个难度很高的技术活儿,就算是拿着钱去上门也会被轰出来,必须要有效的计划才行。

此时于光中站起身来,看着张浩天凝视着罗毅那张威武的军人照片出神,便走到了他的办公桌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张大爷,要说服罗毅加入我们,真的是非常困难,其实在知道他的处境之后,我就给过钱给他,可是被他原封不动的退还给我了,反而还花钱请我喝了一顿酒,感谢我还记得他这个朋友,还说他能够熬下去,如果我再拿钱给他,他就再请我喝一顿酒,他那点儿钱,能请几顿饭,所以我再也没有动这个念头了。只是上次你说需要一个优秀的军人,才无意中提起他。”

听着于光中的话,张浩天对这个罗毅更是油然升起了一股敬意,缓缓点了点头道:“这位罗大哥倔是倔了些,但却是一个值得敬佩的男人,于大哥,你是他的朋友,我想问你,如果让罗大哥加入我们,你觉得对他来说是利还是弊?”

于光中沉默了一会儿道:“以罗毅的性格,加入我们当然更痛快一些,不过以他受的教育,肯定会有负罪感,利弊应该差不多吧。”

张浩天微微一笑,摇头道:“不,于大哥,你还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儿,那就是我会让他改变现在的环境,让他可以从平庸中重新焕发出自己本身的光彩来,让他在熟人面前可以扬眉吐气,风光的感觉是一个有志气的男人需要的,我相信这位罗大哥也不会例外。”

于光中“嗯”了一声道:“你说得有道理,可是要怎么才能让罗毅加入我们这是一个难题,他这人倔得很,而且觉得现在苦是苦了些,但还能够过,几乎没有被说服的可能。”

张浩天点了点头道:“这我知道,于大哥,你去忙你的吧,让我好好的想一想。”

于光中答应着,举步就走了出去。

等到于光中一走,张浩天掏出了一支烟点上,靠在沙发上,一边吸一边苦苦思索着,他的习惯在于,当事情无法解决时,总会去想一些历史上发生的事,借用古人的智慧与经验来弥补自己的不足,此刻,他忽然想到了一帮人,一帮名气很大,但性质上和自己目前差不多的人,那就是梁山泊的好汉。

在初中的时候,张浩天是特别喜欢《水浒传》故事的,里面大碗吃肉大碗喝酒,替天行道的情节常常让他热血沸腾,甚至对他现在的性格也有一定的影响。而《水浒传》他是仔细读过至少三遍以上,知道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叫做“逼上梁山”,而这个“逼”字,却有两种意思,一种是那些好汉,就像林冲这样的人,被朝庭与官兵逼得没有办法了,才上的梁山,而另外还有一种人,那就是以卢俊义为代表,这些人都有本领,但最初并看不起所谓的“梁山草寇”,不愿归于“替天行道”的大旗下,可是被梁山的人设计连哄带骗,甚至做出了杀死对方的亲人,绝了思亲尽孝,不愿远行的念头,梁山之义千古流传,可是要将身世各异,身份各异,环境各异的兄弟全部聚在“义”字旗下,不懂得灵活的手段那也是不行的啊。

想到这些,张浩天的嘴角渐渐的露出了笑容,因为在他的心中,也有了收服这罗毅的办法,“逼上梁山”的事,并不是古人才能够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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