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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酒的往事,听起来有些干瘪。厉随道:“厉家世代经商,我爹在金城奉朝廷之命开采盐铁矿藏,那时是抽课二分,官买五分,自卖三分,算是获利颇丰。现如今的万仞宫,还有地宫下的金矿,都是那时他发现的。”
盐铁矿是大买卖,与民生军备皆相关,能从朝廷手里揽下这项活的,都不是一般人。祝燕隐觉得按照这个趋势,厉家应该养出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才对,怎么却突然变成人见人怕的江湖大魔头了?
厉随继续道:“在我五岁的时候,城外一处矿场发生了塌方,当时我爹娘都在地下,待人将他们挖出来时,我爹已经走了,我娘也命悬一线,神志不清地说着胡话,没能撑过十天。”
祝燕隐虽知道他的父母早逝,却从没想过是以这种惨烈的方式。厉家一夜之间失去家主,又经营着让无数人眼红的矿场营生,往后怕也不得安宁。
“我爹有几个堂表兄弟,他们倒没有不管我,还会记得给一口饭,给一件衣,给几个仆役。不过剩下的绝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在为分家的事吵架。”
再往后,官府派人收走了矿场,转为官营。厉家最值钱的金饽饽没了,那些你争我夺的人也就作鸟兽散,昔日热闹鼎沸的厉府门口,如今灰积了能有三寸厚。潘仕候就是在那时赶来的,他看到厉随病仄仄也没人管,连声叹气,冒雪抱着这五岁的侄儿去看大夫,又做主变卖了厉府所剩无几的家产,说要将孩子带回白头城亲自抚养。
祝燕隐道:“这么一听,倒是幸好有潘堂主在。”
“他不算坏,也不算好。”厉随垂着视线,“当年天蛛堂还未起势,日子也是捉襟见肘,他回到白头城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变卖厉府的钱建了一座大宅。”
祝燕隐大致理清了这中间的关系。厉府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潘仕候那时只有收养了厉随,才能名正言顺地拿到这匹瘦死的骆驼,当然了,其中一定也有想替故友照顾儿子的真心,说到底,不过都是既有私心、又有人性的凡夫俗子罢了。
厉随道:“我自幼便性格孤僻,脾气极差,亲戚没谁喜欢我,能名正言顺地丢出去,哪怕要赔上一座大宅也值,反正他们也看不上那点银子。”
祝燕隐心想,那确实,你现在脾气也挺差的。他继续乖巧地问:“所以你就去了天蛛堂?”
厉随点头:“在那里只待了一年,师父就找上天蛛堂,将我带走了。”
“我听说天门子前辈武功深不可测,是天下第一的世外高人。”祝燕隐道,“他怎么会亲自来找你?”
“刚开始时,我还以为是潘仕候想将我送走。后来才知道在我三岁时,师父已经在金城见过我,当时他大喜过望,说我天资过人,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习武奇才。”
但那时厉府好好的,正是繁花似锦大富大贵时,厉氏夫妇怎会舍得将唯一的儿子送走,还一送就是千里之外?天门子纠缠三月也未能达成目的,后来只好留下书信,盼着将来还能有机会。
“我猜是我爹出事后,我娘知道家中亲戚皆不可靠,与其让我寄人篱下,不如送给看起来一片真心的师父,所以就在弥留之际,差人送了口信前往雪城。”
祝燕隐又试探着问:“刚开始时,你为什么会以为是潘堂主想送你走,他待你不好吗?”
“他待我不错,吃穿用度都与他唯一的儿子一样,就连习武也是同一个师父。”
但问题也出在什么都一样上。潘锦华本就有些天资愚钝,再被厉随一对比,简直更加没有眼看。潘仕候又偏偏望子成龙望过了头,每回监督两人习武时,都会被气得脸色煞白,手脚发颤,有一回甚至还气哭了。
祝燕隐:“……”
好惨的悲情老父亲!
厉随道:“师父将我接走后,潘仕候逢年过节都会差人来送礼,平时也经常会有书信,有两年还亲自来东北看我,说我若过得不好,就跟他回去。”
祝燕隐道:“那他也算是不错的长辈了。”
“或许吧。”厉随像是在说别人的往事,“我也没有别的长辈。”
祝燕隐看着他,想起了江南的那些亲戚。虽然因为脑子受伤,到现在也没记齐全谁是谁,但初醒时绵绵不绝的人群前来探望关切的“盛况”还是记得的,探望到后来,连自己都烦了,觉得亲戚怎么这么多。
两下一对比,他觉得厉随更可怜了——虽然厉宫主本人可能并不觉得自己可怜,但有一种可怜,叫江南阔少觉得你可怜。于是祝燕隐信誓旦旦道:“待将来东北的事情解决后,你可以来我家做客,我家长辈多,热闹。”
厉随笑笑,他没再说什么,只解下酒囊,仰头灌了一口。
祝二公子比较温和,并没有训得大魔头不敢出门,他问:“是什么酒?”
“没有名字,上回路过一处酒肆,觉得不错,就买了几坛。”厉随递过去,“喝吗?”
祝燕隐在杯中接了一点,酒是很浅的红色,闻起来很淡,喝起来回甘,齿间残余的花香,让人想起细雨敲出涟漪的西湖,也是这般朦胧不可辨。
祝燕隐一饮而尽,又要了第二杯。
厉随提醒:“你的管家就在门外。”
“我知道。”祝燕隐说,“这酒很好。”
“最后一杯,喝完就回去歇着。”厉随又替他倒了第二杯。
祝燕隐答应一声,内心有些遗憾,因为他还是很想像书中的大侠那样,痛饮到人事不省一回的。
三杯之后,厉随把磨磨唧唧还不想走的祝二公子无情拎出了房。
管家如释重负,赶忙迎上来:“多谢厉宫主。”
祝燕隐:“……哼。”
生气地走了。
厉随笑着摇头,也转身回了房间。
站在窗前围观完全程的堂兄:我的傻弟弟终于对江湖感到厌烦了吗,好现象!
……
三杯酒的后劲不小,足以让江南阔少睡出蒙汗药的架势,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
“公子。”祝小穗将他扶起来,“头还昏吗?”
祝燕隐要了杯温水,一口气灌下去后,又向后躺回被窝,懒洋洋地问:“潘锦华找到了吗?”
“还没,蓝姑娘仍在找,厉宫主与潘堂主也一大早就出去了。”祝小穗道,“江神医在研究张参的尸体,武林盟也乱哄哄的,咱们不如还是别出门了,就在屋里吃。”
祝燕隐问:“刘喜阳呢?”
“刘家庄的人一直说他病着,不知是真病还是假病。”祝小穗道,“一天到晚待在马车里,也就天气好时,才会出来晒晒太阳。”
祝燕隐往窗外一看:“今天算不算天气好?”
“挺好的,不冷不热。”祝小穗抱着衣服站在床边,“我伺候公子更衣。”
“去换一身。”祝燕隐打着呵欠,扯过被子捂住自己的头,嗡嗡道,“挑最贵的。”
祝小穗:“……哦。”
那就该是水绣绉纱,十余名江南绣娘才能绣出一匹料子,内里嵌了比头发还细的金蚕丝,在日头下会泛出若有似无的光,穿在风流倜傥的贵公子身上,轻柔舒展,富贵加倍。
正在院中散步的堂兄看到亲爱的堂弟,一愣:“你是要去谁家赴宴?”
祝燕隐回答,没有,不是,我要去刘家庄。
祝欣欣并没有对“刘家庄”三个字提出意见,因为在他的观念里,江湖门派就是这么乡土。他只对“你去趟刘家庄有什么必要把自己搞得像要去宫中过中秋一样”有意见。
结果堂弟完全没有解释的意思,转身像一片云一样飘走了。
被忽视的堂兄:欲语泪先流。
城外,万仞宫的弟子从树上找到了一件外袍,与当日潘锦华穿的那件一模一样。
算是线索,却不算好消息。
毕竟正常人都是要穿衣服的,尤其是在这秋末冬初的深山里,把衣服脱下来扔了,很像是脑子正越来越不清楚的证据。
潘仕候:“这……”
蓝烟想了想潘锦华若是将衣服都脱光了,在野林子里乱跑的情形,也被震得半天说不出话。鉴于自己还要继续找人,为了避免惨遭辣眼睛,她决定加快速度,将万仞宫弟子分为三拨,轮流休息。
潘仕候连连感激:“多谢,多谢蓝姑娘。”
厉随问:“这一路,你也是这么追过来的?”
“是,这一路我追得辛苦。”潘仕候道,“刚开始时,他的速度还没有这么快,一路上总会留下踪迹。谁知后头就越来越邪门,若不是在这里遇到了贤侄,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了。”
厉随点点头:“找了一天,我先送你回去休息吧。”
潘仕候心中虽说记挂儿子,却也知道自己的身体垮不得,便又向蓝烟叮嘱了一番,这才离开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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