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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雨一边吃着孙玉给他剥的蒜蓉口味虾,一边翻看着《史记》,还不时歪过头去喝一口孙玉帮忙端着的冰啤酒,他倍感惬意地念到:
“然少而侍中,贵,不省士。其从军,天子为遣太官赍数十乘,既还,重车余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
“这么说来,霍去病还是一个很懂享受的吃货啊!
千里行军,万里奔袭,筋骨可劳,心志可苦,唯体肤不可饿也!
按照现在的说法,那就是:唯美食不可辜负也。
偶像尚且如此,我岂不是更加应该效仿?”
“可是照这上面所写,霍去病似乎不太懂得体恤下士。
你看,他的食物多到都吃不完了,也从来没想到过要分给还处在饥饿中的将士,居然全部扔掉了........”
“那是因为,他虽然出身下贱,但生逢良时,没有过过一天的苦日子,物质条件相对比较优渥,日常生活也有专人伺候,根本没法体谅底层人民的生活。
不是他不愿意体恤士兵,而是他毫无这方面的意识。
我可不是在帮他说话,只是实事求是罢了。
否则,历史上又何来‘何不食肉糜’之说?”
洛雨很不以为然,明显向着霍去病。
“霍去病是真的一直都没有成家吗?”孙玉好奇地问道。
“古人往往十几岁就成亲了,史载霍去病死后有一子,叫霍嬗,只是没长成人就夭折了,其所承爵位也自然被解除,霍去病这一脉算是终结了......
唉,一代英豪,实为可惜。
这个孩子的母亲是谁?是否明媒正娶?史书全无记载。
按照凶渡的记忆,起码在他们相遇之时,霍去病是尚未成家有子的.......
虽然他一直没有成家,但不影响他可以有个孩子啊。
谁知道这个孩子是不是私生子?毕竟,霍去病本人也是一个私生子........
那年,偶像还只有19岁,放在现在来说,其实就还是个孩子。
但是,在那个时候,他早已经是声名远扬的冠军侯了!........真是牛逼至极啊!
我常在想,汉朝是怎样一个神奇的王朝,从君王汉武帝刘彻到其治下臣属,那么多的血性男儿,有卫青、霍去病、李广、张骞.........他们个个都能书写传奇。
史官司马迁,虽已去势,犹能直言敢谏,其所作《史记》,被鲁迅大师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还有苏武,北海孤身牧羊19载,沐风餐露,仍持节不屈,日夜心向大汉。
即便是女子,也是巾帼不让须眉,能够心系天下,敢于背负国任。
汉初以和亲之策维系与匈奴蛮夷的外交,有多少皇室女儿以身和亲,终其一生,孤守异乡蛮荒,赔上一生的青春与幸福。
这先后就有王昭君、忘忧公主.......
可以说,汉朝前期的稳定,有一半得归功于皇室女儿的骨肉之功......
汉朝的儿女,尽显风流,汉朝的威名,远播海外。
我以为,中国历史上与之比肩的朝代,除了唐朝,再难以出其左右。
小时候,总听闻,汉唐雄风,汉唐雄风。
我们都叫汉人,穿的国服叫汉服,国外华人区素来有“唐人街”之称......由此种种,可见一斑。
我真的是非常羡慕凶渡,经历过伟大的汉朝与繁盛的唐朝........”
洛雨一脸神往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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