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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这个玉米棒子就是煮着吃吗?!”老朱问道。

“这是嫩玉米,煮着吃挺好吃的,但是这还没有到成熟收割的时候,到了成熟

了,这些米粒就会变干了,到时候得磨成粉才能吃。”叶瑾解释道、

老朱一听这一大筐玉米棒子还没有成熟,就被掰下来吃了。

脸色一下子就气的铁青,朝叶瑾怒道,“你这个败家子,现在朝廷就要靠这点种 子推广全国,你还没有成熟就拿来吃了,朝廷还拿什么推广?!真的是不当家不知 道柴米贵,你大哥天天为了救济灾民,头发都愁白了。”

叶瑾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您老是怎么做到端起碗吃饭,碗还没有放下就骂娘的!?

明明自己吃的又香又甜,但是嘴巴依然不饶人。

你要是觉得浪费,你可以不吃。

“不就是几根玉米棒子嘛,至于嘛,今年瑾儿不是让整个上元县都推广种植此 物,还有玉米、红薯、南瓜嘛,马上就到了收获的季节了,到时候若是丰收了,粮 食堆成山你想浪费都浪费不完。”马皇后没好气道。

老朱无奈的看着马皇后道,“你就惯着他吧。”

“咱的儿子,咱不惯着谁惯着?!”马皇后霸气侧漏的说道。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拿起了玉米棒子。

吃了一口之后马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这种新式庄稼果然好吃。

李文忠赶紧问道,“五弟,此物你是从什么地方得来的!?”

“之前去松江府游学的时候,从一个南洋番商手里购买的,然后带来上元县之后 就让人试种,效果果然很好,所以就下令全县推广了。”叶瑾瞎编胡话道。

不过其他人也不疑有他。

毕竟海外商人带来什么稀罕物都不稀奇。

本来中原地区的很多物种都是海外商人带来的。

吃完了玉米棒子,老朱用毛巾擦了擦手道,“去拿几瓶好酒来,今日的菜肴这么 丰富,不喝几杯岂不是浪费了?!”

叶瑾赶紧道,“我那点好酒不都被您老给祸祸光了嘛,哪还有什么好酒!?”

老朱见指使不动他,索性自己起身来到了书房。

熟门熟路的从书柜后面找到了一个暗门,从里面拿出了几瓶好酒。

动作如此熟练,看来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叶瑾以手额头。

唉。

自己的好酒算是保不住了。

至于朱棣则有些吃味。

自己的父皇和母后和叶瑾的相处模式才真的像一对正常的父子母子。

不像自己这些人,和他们讲话都要先过一遍脑子。

永远不会这么轻松写意。

唉。

果然人与人的待遇是不相同。

“四哥回燕京的时候,多带一些新式庄稼的种子回去。”叶瑾一边给朱标、朱棣 他们倒酒, 一边开口说道。

他虽然暂时不想公开自己疑似皇子’的身份。

但是私底下该叫爹娘’,该叫大哥、四哥的得叫。

而且叶瑾也已经想通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除了这几个月,他真的很少体会到‘亲情’这玩意儿 的存在。

上辈子就不说了,孤家寡人一个。

这辈子虽然乡下那对土财主夫妇“二四三”把自己养大成人,还供自己读书识 字,考取功名,在物质方面真的没有短缺过半分半毫。

但是他们对自己真的十分冷淡和客气。

从来不像对待一家人一样。。

如果是他们天性如此,那叶瑾还能想得通。

偏偏他们对自己的孩子又宠溺有加。

所以叶瑾早就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了。

现在石锤了。

自己果然是捡来的。

但是最近几个月,他真的感受到了亲情。

特别是马皇后,真的是把自己当成亲生儿子对待。

她就像是一个慈母一样, 一边忙着纺纱补贴家用, 一边关心叶瑾吃的饱不饱, 穿的暖不暖。

她的关心程度,甚至让朱雄英都吃醋了。

因为在这之前,马皇后这份浓浓的关切之情,只给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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