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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太欺负人了

今天是个好天气,一连好几天大太阳,地上的雪虽然没化,可那温暖的阳光照在人身上,却使的路上的行人很是舒服。

汀兰本已坐在一辆轿子上,可在路上走了大半天,在里面憋坏了,索性下了轿,坐上了汤臣的驴子上。然后让脚夫们先走,去向孙淡报信。

今天的汀兰穿得很朴素,身上只一件碎花月蓝对襟大袄,看起来并不是很起眼。孙淡每月在陆家钱庄都有几千两银子收入,他本身又有十多万两身家,在京城也算是豪富之人。不过,孙淡这人虽然爱钱,可生活却很是简朴,至少在外人看来如此。孙淡不喜绫罗绸缎,正式场合也就一件蓝色官服,平日里都是一件棉布衫子,一点也看不是是一个有偌大身家之人。

至于孙府的主母枝娘,因为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日常也节约得紧,金银珠翠一概不戴,平时只一个爱好:存钱。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主人家都如此朴素,下人们也不敢逾越。如汀兰这样的如夫人一级的下人,也都穿得简单。

汀兰私底下也有些怨言,以前家里穷且不去说了。如今老爷也算是大富大贵的人了,家中也不缺那几件首饰绸缎,怎么就舍不得拿出来受用呢?如今,孙淡府中的人吃穿用度是省之又省,倒是以前的会昌侯孙家那边过得不错,老爷每月都大把大把银子扔过去,反让那些姓孙的占了不少便宜。

汀兰并不知道孙淡倒不是崇尚简朴,实在是他穿不惯丝绸衣服,那东西贴身穿着就好象是鼻涕一样,浑身不得劲。还是纯棉衣服好,缓和柔软,又没有静电。

只是,孙淡并没意识到他这个个人爱好竟然影响到了府中众人。

汀兰虽然穿得简单,可她窈窕的身材往毛驴上一坐,唇红齿白,一双长腿更是惊人的修长,整个人就如一枝正在雪地里开放的蓝色小花,亮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这是汀兰第一次去房山,她本以为房山就在北京城的边上,可没想到一走就是一个上午,竟然还没有到,心中不觉得有些烦躁:“汤臣,这里离房山县城还有多远?”

“姐,快到了,你这已经是第六次问这个问题了,烦不烦呀?”牵着毛驴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五官端正,身材修长,竟是一个难得的美男子。眉目中依稀有汀兰的几分模样,只不过,同汀兰的尖酸刻薄和心机深沉不同,他看起来很憨厚,同不熟悉的人说起来也略带羞涩。

“臭脾气,你马上就要成亲了,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哟?”汀兰哀怜地摸着汤臣的脑袋,道:“爹娘死得早,你我有失散了多年,现在好不容易团聚了,如今总算给你说了一门亲事,我这个做姐姐的对爹妈总算有个交代了。等你成了亲,让你姐夫在房山给你谋个职位,怎么着也能混个一日三餐。”

没错,这个叫汤臣少年的正是汀兰的弟弟。姐弟二人在寰濠之乱的时候失散了,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姐弟二人同时想到北上投奔邹平现的亲戚汤婆子,只不过汀兰先汤臣一步到了山东。

同姐姐在汤婆子那里受尽了肮脏气不同,等汤臣来到山东后,汀兰已经跟了孙淡。

孙淡现在不过是一个七品官员,在京城根本就不算什么。可在邹平却是一个不得了的大人物,因此,汤臣到了汤婆子那里后不但没有吃到任何苦头,反被汤婆子当着奇货细心呵护着。

汀兰接到汤婆子的来信之后,知道失散多年的弟弟终于找到了,激动得不住流泪,立即派景吉景祥兄弟回了一趟邹平,将汤臣接回了北京。当然,汤婆子也得了二十两的伙食费。

“我不去房山。”汤臣闷闷地来了这么一句。

“怎么了,去房山不很好吗?”汀兰有些惊讶:“你姐夫如今是房山的知县大人,最近房山的几个师爷和下面的衙役都换了个遍,你去了正好补上一个缺。”

“我去能做什么,我有不识字,去了不是给孙大老爷添乱吗?”汤臣低头牵着驴子。

“你不识字是个问题,可就算做不了师爷,做个班头捕头总可以吧,每年总归能有几十两入项。”汀兰劝着弟弟。

“我不去。”汤臣也不说理由,只顾向前走。

汀兰有些恼火起来:“没出息的东西,我看你就是舍不得京城的繁华,不肯来房山吃苦。当初你姐夫的日子过得苦吧,可人家不一样富贵荣华。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也别成天惦记着我,告诉你吧,如今虽然是我当家,可我却要避嫌,不会给你寻路子生发的。”

汤臣吃姐姐这么一通呵斥,委屈地掉下泪来:“姐姐你当我什么人,我就是那种吃白事的人吗?我从南方一路逃难来京城,饿得什么都吃,树皮草根,别人吃剩的残汤剩水,只要能入口的,都一咬牙咽进肚子。那么苦的日子都熬过来了,还怕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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