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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是忧郁、浪漫、爱恨纠缠的象征,可类比作东方文学意象里的杜鹃。
理查德身为诗人学院的院长,明白诗人格外钟意夜莺这种“艺术的圣鸟”。
对于叶芝,这名受才华横溢的佩伦所赞扬的贵族,他会创作出怎样的诗作,理查德不免生出一丝期待。
吟游诗人天性散漫,即使叶芝这名男爵在场,参加诗会者也没有表现得过分拘束。
露天餐桌上摆放着各式菜肴:烤乳鸽、覆盆子馅饼、血肠、蔬菜鸡蛋三明治。侍从们为参会者端上葡萄酒、蜂蜜酒与威士忌。
众人一边享用美食,一边在规定的两小时期限内,现场构思着诗作。
“男爵大人,冒昧地请问您,这个小巧而又精致的食品,叫做什么?”
伦都作家拉隆目露惊讶,指着餐碟上的三明治,询问叶芝道。
叶芝正端着装有蜂蜜酒的牛角杯走过,谦逊一笑,道:“名叫三明治,是我的新发明。”
拉隆愈发地惊讶,言之凿凿地道:
“我敢确信,三明治会如您的名望一样,迅速地传遍整个金狮——您可否容许我,将今日宴会的见闻,写进我的作品里?”
“当然。”叶芝欣然点头。
拉隆看着叶芝远去的背影,端起一杯威士忌呷了一口,嘶着牙龈回味半晌,满面通红地嘀咕道:
“诗我是写不出来了…不过就冲男爵大人的宴会,这趟来得实在太明智了!”
悄然间。
两个小时过去。
夜幕低垂,温柔的夜色笼罩着绿意初吐的草地。
轮到众人依次朗诵的时刻。
吉卜赛女郎莎夏,乌黑长发披散在腰间,黑溜溜的眼睛转了转,拿起腰间铃铛晃了晃,吸引众人投来视线,狡黠地露齿一笑。
“那就由我先来吧。”
说完,莎夏犹如一阵风,踏着转圈的舞步来到人群的正中央,提起裙摆欠了一礼,旋即手搭在饱满的胸脯,以悦耳的歌喉歌颂道:
“我的夜莺,在我无眠的梦之花园里。
当你圣洁的嗓音奏响序曲,为这良宵的寂静…”
理查德院长穿着雍容华贵的黑色礼服,脖颈戴着白色褶式花边的“拉夫领”,拈着上翘的胡须,眼底闪过异彩。
本以为是个哗众取宠的流浪女人,不曾想诗篇的确有几分可取之处!
艺术鉴赏,同样是吟游诗人们的必修课程。
一首诗歌的好坏,现场诗人们用耳朵就能分辨出来。
因此,当莎夏一首诗歌念完,对于这位吉卜赛人不屑与鄙夷的眼神,被惊讶与认可所替代。
“呵呵,辞藻确有可取之处,但在立意上还差了些——瞧我的!”
精灵诗人佩伦一袭大红长袍,满脸高傲地走至中央,取下背后的七弦琴。
随后,他满脸柔情地望向牛头人女郎,柔声道:“玛戈小姐,这是献给你的。”
叶芝看着满面羞红的牛头人玛戈,嘴角抽搐。
不愧是写出《异种族风俗指南》的大才子!
佩伦高声道:
“啊,黄昏,一切林子都静静的,
就夜莺在那儿繁花的枝头歌唱,
唱得太晚了点儿,没叫我舒心。
管你是青春或爱的伙伴。
我都一并侍奉,她们两位,都是我的神明!”
一首念完,参会者的脸上满是惊奇,理查德院长更是鼓掌,喝彩道:
“最后两行尤为出彩!”
夜莺,究竟是爱情还是艺术的圣鸟,信徒们为此争论不休。
高傲的精灵佩伦,对这個问题给出回答:我全都要!
叶芝出于礼节鼓着掌,心情微妙…这样岂不是一下子把与艺术与爱神都给得罪了?
本来还想趁机招揽佩伦,现在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指不定哪天就作了个大死!
轮到叶芝登台。
目光汇聚而来。
银发少年身穿束腰衫,下身马裤与雪靴,腰间佩剑,英姿勃发,俊美若古典雕塑,缓步上前。
胸中萦绕着的腹稿,是出自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颂诗中最著名的一首,《夜莺颂》,前世被评为“用英语写就的最美诗篇”。
诗歌中瑰丽的想象、游走在忧郁边缘的死亡意象、宁静黑夜中的孤寂与对爱情的渴望,赋予《夜莺颂》不朽的灵魂。
此刻。
繁星点缀在夜空,金银花的幽香萦绕。
‘美学艺术’天赋令叶芝瞬间进入诗歌中的‘通感’状态,仿佛跨越时空领悟济慈写下诗篇时的心境。
银发少年伫立在夜色之中,眼眸微微闪烁,眺望向灯火点点的山脚村镇。
叶芝轻轻开口:
“我的心疼痛,我感到昏昏欲睡,麻木不仁…”
烛火映照的大厅。
希露德推门走进,不见叶芝的身影。
她身旁跟随着索拉,亚龙人低声道:“我们真的要走吗,希露德大人?”
“是时候离开了,索拉。”希露德嗓音低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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