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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沟村在自己心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龙烈血也说不上来,对小沟村,龙烈血有陌生,有熟悉,有怀念,有淡漠,有激动,等等等等一系列复杂的感受在里面。这里,有过他最亲近的人,然而他最亲近的人也是在这里离开了他;这里,是他出生的地方,然而在他的记忆里,这里却没有给他留下多少童年的印象。
他家有房子在这里,严格上来说应该算是祖宅,那栋房子坐落在村子靠西边的地方。像所有村里的大多数房子一样,门前有一条铺着石头的小路,在那些石头中间,是不知被多少人踏过的黄土地,那些石头,有的碎如鸡蛋,有的大如砧板,就如同点缀在蛋糕上的草莓一样,被人点缀在原本的土路上。也不知是经过了多少年,看样子就像被人硬生生的踩到原来的土里一样,露出土面的部分都显出一种非人工雕琢的光滑痕迹,有的石头甚至显示出了石头里的纹路。有的石头是马牙石铺上去的,虽然不多,但经过岁月的洗礼,原本丑陋的石头露出了里面不一般的内质,白如冰,红如血,黄的,就如同天边晚霞的那一道光晕。这些东西对大人们来说没什么,可对于小沟村的孩子们来说,在路上发现这些漂亮的石头,就成了童年的一件乐事。天气晴朗的时候,这些石头迎着太阳的时候会发出刺眼的反光。龙烈血小的时候来过,他对于路上的这些石头也有过兴趣,可是那只是埋藏在心里的兴趣,兴趣而已。他永远不可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样,没事的时候就去路上发现一下这种石头,甚至从沟渠里面舀到水,把那石头擦得亮晶晶的。
无论什么时候,走在这种路上都会让人感觉到几分清爽,到了下雨的时候也不会过于泥泞,就是被雨水冲刷过的石头比较滑一些,因此雨天的时候,走在这个路上的人一般都不敢跑得太快,总有一些小心翼翼得味道。往这条门前的小路延伸出去,一边是村子,一边就是村里的农田了,田里经常都是绿油油的一片,每一块地都是绿的,每一块绿又都有不同,有的深,有的浅,有的浓,有的淡,绿得五颜六色,就算是再高明的画家的调色版也调不出那许多纷繁复杂的绿。而到了开春的时候,这一片土地则被统一的金色所取代,那如同金子一般的金色,那在太阳下会发光的金色,看到它,人们也就看到了希望,那是油菜花,每家到那个时候地里种得最多的东西。顺着这条石头小路转过几个弯后,往西一直延伸到一座石桥前停止,而石桥的另一边,就是农田了,路也是土路,路上也不会再有铺上去的石头了。
石桥下是一条小河,河不宽,但水很清,清到让河里的水草都能清晰可见,这条小河顺着龙烈血家的屋后淌过,绕过半个村子,向远处流去,河两边种满了柳树,除了冬天外,河两边都是一片婆娑。在小沟村安上自来水管之前,村里人都倒是到河里取水,因此在河的岸边,可以看到几处由岸上向河下延伸的青石台阶,虽然现在喝的水不再往河里取了,但是还是可以看到很多村里的人来这里洗衣洗菜。河两边的农田里的沟渠,都与河道相连,对于小沟村的孩子来说,这里,又是他们的一个天堂,年纪小一些的,可以到田里的沟渠里戏耍玩闹,拿鱼摸虾,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则就跑到小河里折腾了。无疑,这些乐趣龙烈血是享受不到了,对他来说,下河的经验是在他和龙悍所住的地方翻过一座小山后面的河里得来的。那也是一条河,河面比小沟村的这条河宽了不止十倍,河面深的地方三个人站起来都探不到底,因为河的上游地势较高,那里的水流也很急,而他在那里,自然不是做拿鱼摸虾的事,从学会在水里游泳,一直到横渡,潜渡,到在水里逆流而上,到负重抢渡……事实上,如果不是有龙悍在,龙烈血自认为自己起码会在那条河里死掉五次以上,无论冬夏,从他六岁开始,那条河的记忆一直伴随着他渡过了整整十一年。
无论是小沟村的石头,还是小沟村的河,对龙烈血来说,代表的都是他那不一样的童年和少年。如果说小沟村的河让他想起了另外一条河,那么小沟村的石头给他带来的第一印象就是那些大石碾,那些让他的双手磨出无数血泡的大石碾,那些逐渐让他的身体还有心灵坚硬起来的大石碾。而这里的路,这里的河,除了会让他想起那些东西以外,它们还通向龙烈血心灵深处一个柔软的地方,在那个地方,总有一个模糊的,穿着花衬衣的温暖背影,那背影,或在路上姗姗而行,或蹲在河边,轻轻的在青石上捶打着衣服。
龙烈血看着那些在路上和河里玩耍的小孩想起很多东西,那条路,那条河,虽然照样存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但对龙烈血来说,它们已经不是一条路,一条河了,因为它们实在无法承载那么多的喜怒哀乐。
从上次清明节到现在,事隔不到一年,龙悍,还有龙烈血,又回到小沟村了,他们带回来的,还有龙烈血手里的一个骨灰盒,王利直的骨灰盒。
还没进村,龙烈血就仔细的打量起村里的变化,跟上次比起来,小沟村还是没有多大的变化,或者说,是从来没有太大的变化,龙烈血还清晰的记得,在村口处有一棵老树被砍掉后留下的树庄,那老树庄十年前就是这个样子,现在还是这个样子,经过岁月的腐蚀,只是变得比以前更加的沧桑了,上面依旧长着厚厚的一层绿色的藓苔,和老树庄一样沧桑的,还有靠近村口的那一排高低不一的房子,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也是好多年没有变过了,其中的大多数房子的年龄,都比龙烈血大,有的比龙悍还要大,房子与房子之间,是两边的土墙夹着的碎石小路,村子里,只有中间这条路稍微宽一点,勉强可以让一辆汽车开过,其他的,都是房子与房子中间夹杂的小巷,在村中央的那个打谷场是唯一的一块在外面看得到水泥地面的东西,同所有时候来时看过的一样,打谷场上永远是那一堆堆码得高高的稻草。和打谷场一样没变的,是村里面唯一的一栋砖房,那是刘祝贵家的。唯一在龙烈血眼里看着有点变化的,是村口向里不远处的一户人家,外墙用石灰刷白了,上面用油漆刷了几个血红的大字“热烈庆祝小沟村再次被评为全乡先进示范村”。龙烈血仔细看了看那标语,确定这不是谁搞的幽默,无奈的摇了摇头。
而龙烈血和龙悍走在村里面,大家看到他们,眼神里都有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和有人想的一样,龙悍回村了,至于龙烈血,关注他的人并不多,认识他的也不多,遇到认识的,最多也只是知道他是龙悍的儿子,好象在县里读书,具体的,就不是太清楚了。那些关于他的一些若干年前的传闻,早已逐渐被小沟村的村民们淡忘得差不多了,而现在的龙烈血,表现得则像个乖宝宝,就连平时很少穿的那一身学校强迫买下的草绿色的运动服――学校的校服,他也穿在了身上,那感觉,就一个字“土”。龙烈血双手捧着那个用一块红布包着的骨灰盒,亦步亦趋的跟在龙悍身边,偶尔还东张西望一下,一脸的好奇表情,那样子,就差再戴幅眼镜,再在脸上写上“我是爱读书的好学生了!”.
要说在小沟村消息的传递之快,那简直有点超乎龙烈血的想象了,事实上,当龙烈血和龙悍一行刚进村不到一分钟,坐在家里的村村长刘祝贵就知道他们来了,当刘祝贵知道龙悍来了以后,先是一惊,毕竟,当年龙悍留给他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他知道自己本事,如果和龙悍蛮干硬碰的话,就算有十个刘祝贵也不够龙悍一只手捏的。再说,龙悍在外面这么多年,也不是没有朋友,听说,那个开采石厂发了财的曹老板就和龙悍关系不错,那个人在县里关系也很广。刘祝贵一边想一边皱着眉头,最后他决定静观其变,不要主动惹龙悍,不过在这之前,还得去一趟乡上,找一趟王所长。想到这里,他赶紧从家里翻出一条好烟,两瓶好酒,出门跨上单车,一溜烟的往乡上去了。
就在刘祝贵刚出去不久,他的二儿子,也知道龙悍来了,他一声不吭,揣了把牛角刀在怀里就往外出去了,他决定要去看一看,龙悍究竟是什么三头六臂。
小沟村不大,因此,没有用多长的时间,刘祝贵的二儿子就已经看到龙悍他们了,他装做若无其事的从龙悍他们走的路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走出来,向龙悍他们走过去,他要看看龙悍究竟怎么个厉害法,可是还没有接近龙悍,龙悍身上有一些模糊的东西就就已经不敢让他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来,那是一种无言的力量,有的人称它为气质,有的人称它为气势,在刘老二贫瘠的脑袋里,他无法分辩那到底是什么,但是,凭借着生物预知危险的本能,他知道,面前这个人,并不是他能惹的。龙悍的脸上毫无表情,轻轻的看了一眼他,他就觉得自己一下子像少穿了几件衣服,连悄悄夹在怀里的牛角刀都差点夹不住要要掉下来。与龙悍擦肩而过的瞬间,他这才仔细注意到一直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刚才,他一见龙悍的时候,整个眼里似乎都是龙悍的影子,连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似乎都没有注意到,他先注意到了龙烈血的校服,一看校服,他就知道了,龙烈血和他家老是三是一个学校的,因为那样子的校服, 他家老三也有一套。再看到龙烈血那一脸天真好奇的模样,他就走了。走了几步,他再回过头看,龙烈血还是跟在龙悍背后亦步亦趋的,刘祝贵家的老二冷冷的笑了笑,回家去了。对他来说,他的目的达到了,凭他的感觉,他知道龙悍不好惹,可龙悍的儿子,嗯……,虽然个子稍微高那么一点,不过,一看就是那种在学校的乖学生,到时,如果龙悍不识趣,那也不要怪我了,看看到时候谁哭,嘿……嘿……
顺着那条铺满了石头的小路,龙悍和龙烈血他们终于回到了他们家在小沟村的那栋房子,一路上,不断的有人借过路好奇的打量着他们,还有龙烈血手上抱着的那个骨灰盒,有的人,看到龙悍来了, 还和龙悍打个招呼。
回到家,打开门,家里的陈设还是没有变过,只不过,那一层覆盖在桌椅上的灰却表明这间屋子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人来打扫了。
龙烈血家的祖宅,几年前龙悍曾找人前来翻修过一下,虽然同样是瓦房,但是也显得挺清爽的,大概是出于感激的原因,在王利直的老婆没疯之前,他的老婆经常来到这里帮龙家父子打理一下,虽然龙家父子来这里住的时间一年不过是清明时节那一两天,但这里家里家外也都收拾得挺干净的,桌是桌,椅是椅。一切都井井有条。就连厨房生火的地方,都堆了一堆小堆干柴。
当龙烈血和龙悍稍微把家收拾一下,并且吃过饭以后,夜色,已经不知不觉的笼罩了小沟村,龙烈血家里,也迎来了今天的第一批客人。
客人一共有三个,有一个人是那天回家时和龙烈血打过照面的,四十多岁的样子,另外两个也都是小沟村的,一个年龄也是四十多岁,另一个年龄要稍大一些,差不多五十多岁,腰带里插着一只烟杆。出于一种由龙悍训练培养出来的本能,龙烈血悄悄的,不着痕迹的观察起这三个人来,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那被太阳晒成紫铜色的皮肤,一看这皮肤的颜色,龙烈血就知道他们是小沟村标准的村民,那种皮肤的颜色,不是像有的人那样故意去太阳低下晒一下,染个色,表明自己很阳光的那种颜色,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紫铜色,只有常年在田地当中劳作的人才会有。还有他们的手,粗糙而有力,手上的皮肤和脸上的是一个颜色,其中一个人手臂上有一个疤,不注意看可能还会看走眼,那个疤在那个人左手靠近手肘处,岁月已经让那个疤失去了原本的样子,一般人根本注意不到。龙烈血却注意到了,看到那个疤,龙烈血就知道了,这个人当过兵,那个疤,是枪伤,看那块疤的样子推断出受伤的时间,刚好,那几年在和安南打战。
他第一个进来的,看样子,是这三个人中无形的头头,随后的几分钟,龙烈血知道了他的名字,李伟华。跟李伟华年纪差不多的那个,也就是曾经和龙烈血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手上的指甲修得很整齐,这一点让龙烈血感觉有些诧异,他看是龙烈血开门的时候,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凭着感觉,龙烈血知道,这个人是三个人当中爱出主意的人。这个人叫唐子清。最后进门的,是那个脸上有些沧桑感觉的五十多岁的人,背微微有点驮,扫了一眼他插在腰间的那根烟杆,龙烈血就知道他的背为什么有点驮了,从那根烟杆表面被摩挲的光滑程度来判断,那烟杆,起码使用时间超过二十年,而他身上那股土制草烟丝的味道,有足够的理由使龙烈血相信,任何人,如果吸上那种土烟丝超过二十年的话,他的肺,不会太好,他的背,稍微驮一点也是正常的。他的真名已经很少有人叫了,大家都叫他张老根,有的则直接叫他老根。
那三个人到了龙烈血家里,显得有些拘谨,而龙烈血呢,表现得恰如一个懂事的高中生,安排他们找位子坐下,并且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水!如果不这样的话,龙烈血怀疑,恐怕他们会一直的站着。他们三个看到龙烈血挺懂事的,紧张的情绪也消除了不少,没有刚进来时那么拘谨了,对龙烈血印象也很好,而且从夸奖龙烈血开始,他们显然找到了一个开始话题的突破口
“这孩子真懂事!”
“对啊,你看,年纪青青的就知进知退,在学校里一定成绩很好,一看就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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