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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莫谦清晨六点半起床,穿衣洗漱,跑步热身,在附近的日月湖公园里面打了两套劈挂拳,之后买早饭,有条不紊。
等他买好油条包子回到创业园,蒋娇媚刚刚起床。
都说一个人起床时刻的表情眼神可以反映出一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但这话放在蒋娇媚身上,明显不是很适用,这疯女人一天到晚,不论做什么,都是一副很娇媚的姿态。
漱个口洗个脸也能将娇媚气息散发得淋漓尽致。
两个包子一根油条,张莫谦拍了拍肚子,八分饱。蒋娇媚刚好梳洗打扮完毕,从卧室出来时,张莫谦眼睛一亮。
蒋娇媚不愧是蒋娇媚,天生的衣架子。
今天的蒋娇媚因为要去昆州大学报到,所以穿了一套正装。
“莫谦,看呆了?小心别看在眼里拿不出来哦?”蒋妖精袅袅婷婷的走道张莫谦身边,娇滴滴的道。
“吃你的早点吧!”张莫谦连忙转头,将早点递给蒋娇媚的同时偷偷咽了口口水。
狗日的咋回事?明明知道自己是制服控,还故意诱惑自己,着tmd不是逼着自己犯罪么?
不过不得不承认,蒋娇媚这一身制服穿上,娇媚气息降低了,显得端庄大方不少。
蒋娇媚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袋牛奶便饱了,“莫谦,快送姐姐去昆州大学报到。”
“没车。”张莫谦摆摆手:“自己打车去。”
“哦,那我走了。”蒋娇媚意外的放过张莫谦,拎着皮包踩着高跟鞋咯噔咯噔的离开了。
张莫谦一大上午都窝在屋子里看书,张家的男人都有阅读的习惯,坐落于建水的张家老宅,有一屋子的书,足足两千多本。张莫谦的童年不可谓不惨,在无良老爸张逸群的打压下,每天不得不进行一定量的阅读。
他十六岁那年,当他翻到《西方的没落》最后一页,也同时宣告一屋子的书全部读完。张逸群说过,最能锻炼人性的书不是大雅便是大俗,所以他离开老家时只在行李箱里放了两本书,《菜根谭》和《金瓶梅》。
张莫谦最喜欢《菜根谭》中的这一句:“情之同处即为性,舍情则性不可见,欲之公处即为理,舍欲则理不可明。”人不能灭绝感情,只能平衡感情去应对,生活不能根绝欲求,但求减少欲求。所以在张逸群的引导之下,张莫谦逐渐锻炼出了一种平稳内敛的心性。至于《金瓶梅》,不得不承认作者兰陵笑笑生拥有惊艳的才华,那一句:“誓海盟山,搏弄得千般旖妮;羞云怯雨,揉搓的万种妖娆。”是何等消魂呐?
一直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张莫谦接到一个电话,才将手中的《博弈论》放下。
电话是冯隆吩咐“金色阳光”经理人打来的,让张莫谦去办理交接手续。
坐着公交车到了奥城,张莫谦表情平静的走进金色阳光。他走进去没几步,四周扫动了几眼,便知道自己赚了!
进了大门之后每一道曲折,都藏有玄机,从一楼到四楼,各个地方的布局设施,但如果张莫谦感觉没错的话,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在人力资源允许的情况下,这里几乎立刻就会变成一座易守难攻的堡垒,各个关卡都会有人牢牢防卫,几乎不存在任何死角。
冯隆出了奥城的金色阳光,在其他地方还有几处夜场,不过最赚钱的,还是奥城内的金色阳光。
可惜,三鼎局令他把金色阳光这颗摇钱树输给了张莫谦。
金色阳光内的员工早已收拾妥当,冯隆没有出现,做主的是冯隆的经理人,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男人。
张莫谦看完合同,税务等资料,没什么问题后,冯隆的经理人离开,同时带走了金色阳光内的所有员工。
张莫谦悠闲的在绕着金色阳光上下转了一圈,进了一间包厢,打开音响设备,点了一首歌吼了起来。
等他吼了十多分钟,这才大骂了一声:妈的,才和蒋娇媚同居了一天,自己也变成了疯子。
张莫谦眼神闪烁了下,随即自嘲一笑,关了音响随意靠在沙发上,拿出手机,打算跟李思发个短信,这种小举动看似起不到什么决定性作用,其实不然,趁热打铁的效果大了去。
想想李思那双性感的长腿和那些透明得不像话的内裤,张莫谦可耻的硬了!他拿着手机,微微犹豫,不知道怎么措辞,最终很俗套的发了一句:在干嘛呢?
李思很快回复过来:“嗯,在玩游戏,你在干嘛?”
张莫谦思考了下,回答的很正式:“在ktv唱歌!”
“大白天的你和谁唱歌啊?”
“自己。”
“疯子。”李思回了句。
“李思,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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