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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哪一年,在无穷无尽的流浪中,漫无目的的跋涉中变得有些颓废的沈旭之来到了宛州。容颜已经变的连自己都记不得从前的影子,沈旭之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传说中的天涯海角,才状着胆子走到一座军营当中,试探着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得到一口饱饭。于是,在这里,沈旭之有了又一个家。虽然扮演的身份是一个和自己同名的军校进修生,虽然几年之后要回到繁华的京城,但沈旭之厌倦了跋涉,厌倦了四海为家。

又是五年过去了,胸前雪山,后腰气海已经隐隐连成当年飘落到沈旭之头顶隐没于体内的那片树叶的形状,但无论如何沈旭之都不能把那磅礴的生机变为己用。每日里把在宛州京城小贩手里偷到的那本悬壶济世木系心法入门翻上几遍,再自己和自己下几盘棋,变成少年必然的经历。

来了二十年了啊,沈旭之看着一屋子乱乱糟糟的家什,感慨着,在鞋底上敲掉烟灰,站起身来,一个雪白的影子在身前身后帮着忙乎着。火把映耀之下,这小狐狸的身影映在墙上,宛如巨兽。沈旭之梦想中的巨兽。

“袍子啊,你说咱们把什么扔掉呢?”沈旭之虽然没有收拾什么东西,但是仍感觉身心俱疲,无奈的和羊皮袍子商量着。小家伙灵动的眼睛在一屋子破烂家什里面扫来扫去,和沈旭之一般,同样满眼的不舍。

“唉。你这家伙怎么也和我一样。咱们也不能都带走啊。”沈旭之摸着羊皮袍子的脑袋,温言道。像是在劝说羊皮袍子,又像是在劝说自己。

羊皮袍子窜到那床正中心已经成了一个大窟窿的被子前面,看样子在下决心。半晌后,还是舍不得这个已经无法御寒但盖了将近十年,棉花都已经跑没了的被子。每天依偎在这床被子里面睡觉,依偎着那少年,已经变成了睡眠的一部分。

羊皮袍子又来到有几天没刷,隐隐有股子酸味的、已经掉了两个茬的大海碗边,想了又想,叼起里面的一块干干巴巴的红薯片,两只前爪捧在嘴里开始吃了起来。还是不舍。或许没了这描着大公鸡的海碗,连红薯都不会这么香甜吧……

羊皮袍子吃完红薯,又跑到一摞子乱糟糟堆放的破烂衣服旁边,穿上去都能掉渣的衣服,最古老的一件是沈旭之当年包刚出生的羊皮袍子,帮他御寒的那件。虽然衣服已经小的不能再穿,虽然把整个衣服毁掉都变不成一条内裤,但那毕竟是当年穿的衣服啊。毁不成内裤,以后娶了媳妇,毁双袜子总是可以的吧。

最新的一件在沈旭之身上穿着,是五年前军部送得一件军服。这许多年来,要不是旁边镇上的好心婶子帮着缝补,怕早都零碎了。

选择了许久,羊皮袍子又窜回沈旭之身边,人立而起,抱着沈旭之的大腿,吱吱的叫着。

“你这小守财奴,这个也不舍得,那个也不舍得。总不能背着这么多破烂走吧。老周的那匹马可驮不动这么多东西。”沈旭之叹了口气,安慰羊皮袍子。“等以后发达了,羊排都买两个,你吃一个,扔一个。怎么样?”想起翰洲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香喷喷的烤羊腿,沈旭之口水横流。

不管沈旭之怎么说,羊皮袍子都是不同意。只是摇着沈旭之的腿,吱吱吱的叫。

“那这样吧,我们把门锁起来,等有朝一日我们回来,这里所有的东西我们都不扔,你看好不好?”沈旭之想了想,换了一种方式安慰羊皮袍子。“这些都是你的,都是你的。”

听到沈旭之这么说,羊皮袍子似乎很满意,放开沈旭之的腿,跑到破碗边,叼起剩的一片红薯,又窜到窗台上,找了个背风向阳的地儿,一边在星光下晒着肚皮,一边美滋滋的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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