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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命苦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过来的。
被人一捅冷水浇醒后,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生不如死。
短短半个小时里,他痛晕过去了三次。
他此时正被一根铁链掉在半空中,肩膀上被人用两根大铁钩从琵琶骨下面穿了过去,将他像一头待宰的猪一样吊了起来。
施刑的人显然是个业务娴熟的老手,刺穿琵琶骨,既没有弄死他,也没有将他弄晕过去,将他吊在不上不下,欲死不得,欲生不能的状态。
其中一名狱卒用沾了辣椒水的皮鞭连续不停地抽在他身上,将他本来就满是疤痕的上身皮肤抽得更加体无完肤。
辣椒水渗进他的伤口中,皮鞭抽在身上的疼痛反而变得无足轻重了。
“狱卒长,这小子到底犯了什么事,上面特别嘱咐下来要好好招待?”
“听说是碰了不该碰的女人,得罪了王大人。”
狱卒气喘吁吁地放下手里的皮鞭,回过头看着那名狱卒长,此时他坐在正烧得旺腾的火炉边,悠闲地喝着茶,问:“莫非是王尚书王大人?”
“洛阳城除了兵部尚书,谁还敢自称王大人?”
“那可真是他活该了,色胆包天,连尚书大人的女人也敢碰。”
那狱卒说着,又抽了甄命苦几鞭,转过头问:“狱卒长,你要不要练练,好久没有遇到过这么硬的狠角色了,从头到尾抽了不下一百鞭了,连哼都没哼过一声。”
狱卒长放下茶杯,站起身来,从狱卒手中接过皮鞭,走到甄命苦的身边,用皮鞭抬起甄命苦的头,见他神智依然清醒,只是由始至终都紧咬着牙关,冷笑一声:“挺有精神的,还敢拿眼瞪我,不知道一会你还有没有这勇气,实话告诉你,我见过不少硬骨头,到最后,没有一个不哭着求饶的,希望你不会令我失望。”
“狱卒长,你说这小子不会是哑巴吧?”一旁的狱卒忍不住问。
狱卒长冷笑:“就算是哑巴我也让他开口说话,把竹签拿过来。”
竹签拿来了,那是一根根削得尖尖的竹签,光亮坚韧,似乎经过特殊的工艺浸泡烘烤过,看起来不但韧劲十足,而且尖锐无比。
狱卒长取了一根,抓起甄命苦的手。
竹签慢慢地从他大拇指的指甲中刺了进去,甄命苦浑身抽搐起来,抬起唯一能动的头,狠狠地撞在狱卒长的脸上。
狱卒长鼻血四溅地退开足足五六步。
“给我抓牢了!”他一擦鼻子里流下的血迹,狞笑着说。
竹签一根一根地从甄命苦手指中插了额进去。
直到第十根时,甄命苦终于忍受不住那十指连心的彻骨疼痛,生理承受能力达到了极限,大吼一声,晕死过去。
狱卒长将一口牙血吐在他身上:“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老子有的是时间跟你耗,看你嘴硬还是我的花样多!”
说着,指了指旁边的狱卒:“你,去找个大夫来给他看看,我可不想让他这么便宜就死了!”
……
甄命苦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这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关了多久,只从气温的变化中,知道自己挨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从寒冬挨到了初春。
每次从昏迷中醒过来,他都是浑身伤痕地躺在潮湿的地牢地板上,手脚被铁链锁着,连动一根手指头的能力都没有。
按照他现在混乱的时间感,每隔两三天,他就要被人抬到刑房,被狱卒长和几名狱卒轮流大刑伺候一番,在印象中,这样的招待已经不少于三十次,也就是快三个月的时间了。
地牢里阴暗潮湿,他患上肺痨,开始的时候咳出来的是痰,到后来,没有痰了,是大块大块的血。
他的身体虚弱得连一个三岁小孩都能放倒他。
这三个月来,他见识过了好多叫不出名的刑具,被人按坐在满是铁钉的座椅,整个屁股都是血窟窿,被烧得火红的烙铁烫在胸口,或者干脆让他在满是火炭的地板上来回走,那些狱卒戏称这叫佛跳舞,意思是来到这里,神佛都得给他们跳舞取乐。
甄命苦好几次都觉得自己就这样死了也好,可每天都有一个江湖郎中进来给他看病,给他伤口敷药,为他的接合断骨,灌他喝药,让他想死都难。
别人穿越都是当了王爷,皇帝什么的,至少也是个富贵人家的庶子或是私生子,家里有美娇妻,还有一个快挂的老爹,一死就能继承遗产的那种,他却穿越到了女人的大腿间,还不知死活地在亲了人家的大腿一口,恰巧这女人还是什么皇帝的女人,结果还被人栽赃,做了替罪羊,送到了暗无天日的监牢里,关了几个月不算,还受尽惨无人道的折磨。
那狱卒长还一直想从他口中套出同谋来,他要有同谋,他早招了,可他现在连身在什么时代都不清楚,更别说招出幕后同谋来,就算他想栽赃给某个大奸臣,大宦官,也说不出个姓甚名谁来。
他那不容别人冒犯的可笑自尊,在这黑暗的监牢里,没有可供安放的地方,他的尊严,他的人格,都被人无情地踩在脚下,狠狠地践踏,直到他崩溃倒下的那一天。
他觉得他撑不了多久了,在他面前,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自我了断,一个就是跪在那狱卒长的面前,痛哭求饶,舔他的皮靴,像他刚来时看见的那个身材高大的猥亵男一样,奴颜婢膝,狗一样地摇尾乞怜着活下去。
当初他叔绝食自杀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地将他叔狠狠地骂哭了,现在想起来,以他叔的坚强,作出苟延残喘那样的选择,该是经过了多长时间痛苦的内心挣扎?今天轮到他面临这样的选择,他终于体会到了他叔躺在床上五年不得动弹,屎尿要人伺候,毫无尊严的活着,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让他向那心理变态的狱卒长跪地求饶,他也做不出来,他还有一点点仅存的理智,告诉他就算死也要笔直地站着。
他觉得自己算是史上最丢人的穿越人了,丢尽了现代人的脸,他可再也不相信那些穿越小说写的现代文明社会的人回到野蛮的古代能有什么作为了,那等于是一头羊扔进了一群狼里面,下场只有一个,尸骨无存。
“吃饭了!”
他觉得他撑不了多久了,在他面前,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自我了断,一个就是跪在那狱卒长的面前,痛哭求饶,舔.他的皮靴,像他刚来时看见的那个身材高大的猥亵男一样,奴颜婢膝,狗一样地摇尾乞怜着活下去。
当初他叔绝食自杀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地将他叔狠狠地骂哭了,现在想起来,以他叔的坚强,作出苟延残喘那样的选择,该是经过了多长时间痛苦的内心挣扎?今天轮到他面临这样的选择,他终于体会到了他叔躺在床上五年不得动弹,屎尿要人伺候,毫无尊严的活着,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
让他向那心理变态的狱卒长跪地求饶,他做不出来,他还有一点点仅存的理智,告诉他就算死也要笔直地站着。
从六岁时起就独自流浪,直到遇上他叔,吃过的苦头不少,比任何都明白越是在困境中,越要挣扎求生的道理。
二十一世纪的大牢也坐过,局子也蹲过,没想到穿越回到这黑暗的朝代,却依然躲不过牢狱之灾,换了是别人,早一头撞死在牢里。
可他是甄命苦,苦命的孩子命都比别人硬。
……
“吃饭了!”
一碗散发着馊味的饭菜从监牢的门上的狗洞中扔了进来。
本在闭目养神的甄命苦突然睁开眼睛,眼中闪过一丝与他此时的虚弱体质明显不符的精光,挣扎着起来,爬向这碗馊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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