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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集处于费都城外十哩的地方,紧靠着那条黑金大道。这原先只是港口与费都之间的一个规模很小的中转站,

但精明的批发商人很快发现,比起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皮,只要走出城门十哩,那附近的土地,便宜得简直白送。

在城里租凭一个大仓库,每月的租金,都可以在中转站自己修建一个。

小小的中转站很快大动土木,一个个库房像雨后的蘑菇冒了出来,有钱的就建一堆简易平房,整整齐齐一排排的,外面再用粗糙的石头砌个院墙,钱少的,也不甘示弱,圈块地搭建个棚子,聘几位值得信任的员工日夜把守。

商人们在费都装饰豪华的店铺,永远只摆着样品和少量现货,遇到大额买卖,谈好价钱,就直接去库房搬送,即便捷又省去不少麻烦。

渐渐的,小商贩也汇集过来,商人们留守的职员数量众多、乘着货车来卸货的工人络绎不绝,这些人对生活要求简单,便宜实惠的生活物品正对他们口味。

福兰学得挺快。

无论是切菜配料,还是观察在热油中翻滚的小块肉排,让它能在最鲜美的时候起锅,连菜丸子里肉末的比例也掌握得不错。

而且福兰还有个小配方,让盒饭的成本更加低廉。

作为调味香料的薄荷叶、月桂树叶可不便宜,一般费都的普通市民很少会吃肉,他们的主食是面包和鱼汤。

不是说肉食难吃,没有香料祛除腥味,清煮的肉块蘸上盐也无法掩盖那股刺鼻的气味。

但橘皮可就是廉价货,这种野生的青皮水果经过几代的人工培育,味道还是酸涩,没人爱吃,只有远航的船只,才会买上几桶,来防止海上噩梦败血症的发生。

去港口转转,几个铜板就能挑回一大筐橘皮。

将橘子皮风干,用小火烘烤,切成细小的碎粒,混在肉块上,效果丝毫不逊色于正统的香料。

有肉排的盒饭在集市引起轰动,每天中午,福兰家的小餐车围满了人,几个吃惯了的老主顾,不惜走上老远。

一天下来,安玫把铜角与毛票仔细数数,能赚到60块钱。

渐渐,集市里竞争的同行做不下去了,好几个摊主垂头丧气,有的准备另寻行当,有的则盘算是不是来点阴的,在他们有所行动之前,福兰主动找上门去,他承诺以后每天只卖一百份盒饭,绝不垄断生意。

“先生们,我并非因为害怕,巡警厅的路子我绝对比你们熟悉,但互相照应和气生财,对所有人都好。”福兰说。

晚上在家,安玫问,“生意最好时咱们能卖上一百四十多份,这样不是亏大了?整个市集就咱一家卖,能赚更多。”

“不,试想下,你买衣服,是会去全是服装店的专卖街,还是选择整条街只有孤零零一家的地方?”福兰将铜角抛起,又迅速将它抓回。

安玫睁着大眼睛,似乎有些明白。

“我们没本钱盘下集市所有的餐摊,如果只剩下一家,无法供应给所有人,这样,最初几天能赚不少,但时间一长,当人们觉得每天得排很久太不合算时,他们就会另寻吃饭的地方,或者有正规的餐厅发现商机来开分店。”福兰继续解释,“形成规模,才有利润,我宁愿在顾客最多的地儿与十个摊位竞争,也不愿垄断顾客稀少的一条街。”

“你的脑瓜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安玫用那种着迷的星星眼,捧着福兰的脸看了很久,然后大笑着把他推dao在床上,丰满的身子像条小蛇磨蹭挑逗着,“今天我们再来挑战四次。”

“天,明儿要起早床的。”

“那就三次好了。”

……

很快,所有供应午餐的商贩都发现,福兰制定的规矩,对大伙都有好处。

最明显的一点,统一去购买食材,能享受到批发优惠的待遇,连昂贵的胡椒经过团购打折,成本也降到能接受的程度。

花和先前同样的钱,食材的品质却上升了不少,混市集的顾客有口福了,他们更舍得从腰包里多掏几个铜子,来让味蕾得到享受。

甜头让商贩对发起人尊敬起来,有人开始喊福兰“头儿”,这称呼很快得到普及。福兰趁机说服大家把餐摊迁到一起,而不是在集市东一头西一头,每家专做特定的几样食物。

而且,福兰为每种食物受欢迎的程度打分,猪肉排和丸子是一流,鱼肉、普通海鲜属于二流,作为配菜的闷油菜等则是三流,尽量使每个摊位按照擅长的手艺分到一种热门菜点,互不重复。

这样,一圈简陋的露天美食广场就形成了,福兰拜托安姆探长,为广场取得了售酒证。

食客的人流更加多了,连一些港口的水手,遇到大喜事请客,也乐意来这儿庆祝,按他们的说法,港口的食物味道要逊色一大截。

福兰计划等本钱攒够了,买块地皮,聘请几名大厨,开家真正的餐厅。

威廉大师本来让福兰做他的专职助手,但仔细考虑过,福兰委婉地拒绝了,对有家世的人来说,没日没夜近乎疯狂的实验并不适合。

“如果说原先的梦想是四十岁以前当上大检控官。”福兰想,“那现在的目标是,四十岁以前能有自个的连锁餐厅。任何道路,只要坚持走下去,都会有前途。”

对此,他很有信心。

※※※

三辆马车在下午,太阳逐渐西斜时驶近了费都,在远离大路的偏僻小树林,停了下来。

伊戈.安德希不快地皱着眉头,他看着带来的八名打手,高声询问,“探子呢?居然要我等候他。”

“耐心点,情报越详细越好,毕竟费都城里驻扎着圣武士,想想老迈德杰斯就是吃了这个亏。对杀手而言,一点小疏忽,代价就是自己的性命。”回答伊戈的是个身材异常魁梧的人,领子翻得高高的,让人只能瞧清楚他的额头和卷发。从腰间的淬毒匕首与鞋底厚厚的毛皮来看,他也是一名刺客,很少有刺客会这么高,个子越矮小,越容易在阴影中潜行。

这人要么是个不知道选择职业的菜鸟,要么就是此道中的高手。显然他属于后者。

“说的对,如果那天跟在身边的是你,我就不用抛头露面遭受羞辱。”伊戈稍微降低了怒火,顺便赞赏了一句,高个子是伊戈.安德希黑帮组织的王牌刺客,不,除了刺客,他还有更加神秘的身份,很多时间,连做为头的伊戈也不愿轻易开罪。

不久后,一个骑马的人也来得了树林,他翻身下马,还没来得及喘气,就被伊戈掐住喉咙,“你知道浪费了谁的时间么?”他吼道。

“不……头……那两人今天分……分开了。”探子脸憋得紫红,伊戈把手松开,他瘫着半跪在地上不停咳嗽,眼泪都呛出来了,好不容易恢复平静,看到头因为不耐脸色又开始变化时,探子打了个冷颤,急忙回复道,“检控官被解雇后,一直和妻子在城外做小买卖,今天,检控官仍在市集,但那臭娘儿们留在家里。我两边跑,所以耽搁了时辰。”

伊戈敲着牙齿,决定道,“乔.考利昂,你带三个人去城里,记住,那屋子里连只耗子都别留下,其余人和我去市集。”

乔.考利昂,也就是那个高个子刺客,隐藏在衣领下弓形的嘴唇似乎浅笑了下,“我一人足够了。”他解下栓在马背的缰绳,矫捷地跳上去,扬起鞭子,奔跑中的驽马被那双粗健的大腿夹住,总给人错觉,似乎是骑者在拖着胯下的马前进。

“他总这么傲气。”伊戈裂着嘴笑,虽然乔不像别人那么恭敬服从,但这点小事并不影响黑帮头子信任这名下属的忠诚。

“好了,伙计们。”黑帮头子拍拍手,“等会尽情乐下,别那么快把他玩死,我要他咽气时身上没一块好肉。”

※※※

福兰的住宅是一幢至少有三十个年头的两层楼房,坐落在老区背街的巷子里,和老区的多数房子一样,它是木质结构的,没有地下室,也没有露台,嗯,也许在二十年前有过露台,二楼窗户外的墙壁上还能看到残留木桩与锈得发黑的铁钉,腐朽粗陋,勉强能提供遮风挡雨的功能。

巷间因为两侧房子的阻碍,很难见到阳光,人迹稀少,只有零零落落的几幢屋子被租了出去,租客也是卖苦力的工人,通常在太阳完全落山时,才能归家,有时活忙了,两三天不回来也是常事。

这里像是被城市所遗忘的角落,冷清得有些凄凉。

乔对此很满意,他完全没必要等到深夜再动手,猎物只是女人,其中一名年老体衰,对了,还有只狗。

虽然谋杀的对象并不符合乔的道德观,但任务就是任务。

乔灰色的虹膜抹过一丝绿芒,整个小巷背阳的阴影,似乎受到了某种力量的呼唤,开始呈现出宛若水面上一圈圈的涟漪,涟漪的波纹越来越激烈,最后,掀起了一人多高的黑色波浪,猛地将乔的身体包裹着,渐渐,波浪平静了,而杀手也无影无踪,仿佛被影子溶解了般。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得天独厚的人类。

谁也说不清楚,这些人从何处继承了最神秘的血脉,使得他们不需学习奥术,不用领悟神恩,就能掌握某些匪夷所思的技能,人们敬畏地用传说中最具威能的怪物来称呼他们:龙脉者。

除非自己有意显露,否则连预言法师也无法分辨,到底人群中谁是龙脉者。

这血脉是上天的赐福,无法捉摸,仿佛神灵将一把金币投向人世,至于谁会被砸中,只能归结为幸运和更超自然的因素。一位龙脉者严格训练子侄,也不能让后代将此继承;而某个乡下农夫,在田地里抱怨杂草太多时,会无意识地让血脉显现,在意念间产生一股奇特的瘟疫,让所有抢夺麦子养分的草枯萎。

乔.考利昂还是孩童时,是个靠扒窃为生的小偷,他没这方面的资质,老是失手惹来一顿痛打,而偷不到每日的分额,晚上回到巢穴时又得挨窃贼头子的打骂,很多时候连饭也没得吃。

每次他上街,用那伤痕累累的手去解开路人的口袋时,都默念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

然后有个阴天的下午,在某家商铺的门口,他盯上了刚推门出来的一个胖子,荷包鼓鼓的,他靠过去,小心翼翼打到口袋上的扣子,刚把手指伸进去,胖子似乎察觉到什么,一手捂住口袋,不停左右张望。

幼年犯预感到了毒打,他没力气逃走,刚跑两步,腿肚子直发软,只能蹲在墙角,双手抱头,希望被踹两下就能逃过这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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