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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姬脸上荡漾着渴望的笑意,眸子里流盼着的热情,她比他大五岁,正值女性灿烂到极致的年龄,连呼吸都带着香甜的诱惑。她浑身赤裸,除了脚上鲜红的,鞋跟足有半尺高的马靴,和脖子上皮革的项圈,再无半丝片缕。

“你要干什么?”他觉得心脏拼命跳搏,仿佛正有几百匹奔驰的马拽着,大脑一片空白。

“我想做的,便是你正在想的。”佩姬声线沙哑,带着赤裸裸地挑逗,她轻咬他的耳朵,将手慢慢伸入睡衣扣子间的缝隙,轻轻抚摸,冰冷的触感让他开始呻吟。

“噢,请……请再用点力。”他喘息,浑身发抖。

力度似乎重了些,但不够。

“再用点力。”

还是不够。

“天,求您了,践踏,用力地践踏,让我感到痛,感到正在受折磨,这便是我正在想的!”他忍不住了,大声嚎叫,“请让我兴奋,鞭子……蜡烛……狗嚼具……什么都依你,等会再轮到你,你也得依我。”

剧烈的痛苦让他达到了高潮,让他眼球无意识地转动,让他醒了过来。

他滚到床边,脑袋正抵着床头柜的桌角,房间里阴郁幽暗,仿佛充满了诸多无形的魂灵,它们包围住他,无声无息地奚落与嘲笑。

果然是个梦。

“又来了……我该冲个澡了。”朱利尔斯·冯·科摩感到满身热潮潮的汗,睡袍的裤裆湿了一大片。

穿过走廊时,朱利尔斯看到妻子的房间还透露着淡淡的光,那张紧合的门遮挡了他的梦,拒绝了他的爱,他不由得又开始想象方才的梦境。

所有人都认为,拜伦地储君是个无害的好人,女孩儿陶醉地赞叹他的温柔,男人们则暗暗讥讽他的柔弱。总之,在物质社会中,好人、温柔或者柔弱,都算不上是个好形容词。

而对朱利尔斯来说,他觉得自己正处于地狱之中,一个孤寂,被欲望所煎熬的地狱。

他爱佩姬,刻骨铭心地爱。疯狂地爱,就像他爱那些曾养过的波斯猫。

猫真是种充满魅力的动物,野性勃勃,倨傲得藐视着主人,和他珍爱的妻子一般。

那些猫哪里去了呢?朱利尔斯记不起来了。

他得先去洗个冷水澡,也许自渎几次,让体内地火焰冷却。

浴室镜子里印着的美男子,有张苍白文雅的脸,身体消瘦,他看着镜子。里面的人仿佛正懦弱地避开他的凝视。他想起了父亲。

他伸出一只手死死扶着墙壁,感到突如其来的头昏眼花,胃中一阵痉挛。眼皮不断地跳动。

周围的一切都荡起了涟漪,一副副破碎的片段浮上心头……

“绘画?诗歌?戏剧?”父亲嘲弄着,却因为说话的声音过大,引来了咳嗽,“所谓的情操和文采,是有力量地人,继续充实自己地彩衣,你得把精力放在更重要的地方,学习那些能保护自己,能掌控他人的东西。”

父亲弯下腰。期待又严肃地说,“我地孩子,我爱你,不想你变成一个懦夫,科摩家族永远是拜伦的王,一位大君应当坐在御座上。”

这是爱么?

朱利尔斯不清楚,他只知道,父亲总是警惕又忙碌,从未听到。他温和地和自己说过话。身边的护卫侍从,没一个能交流的,只会回答,“是,我的殿下”或者“请别,很危险,殿下。”

孤独感让朱利尔斯发狂了,他不了解《君主论》和《强硬手腕》那些经典著作的内涵,只知道死记硬背,他用锐利地刀片割自己的手臂,疼痛让可怜人感到他不再是具行尸走肉。

“你再干什么!”父亲知道了这件事,赶来,揭开他的衣袖,心疼不安地看着结疤的伤口,问道,“疯了吗?”

“不,我发觉自己怕疼,所以想锻炼忍耐。”慌乱中,朱利尔斯撒谎了。然后他看到父亲眸子里闪烁着赞许,“好孩子,科摩家的后代都是坚强地人,但这种锻炼的法子太疯狂,你可以……”

朱利尔斯没在意父亲的循循善诱,他只在心里呐喊,“父王夸奖我了!”

他突然爱上了受痛的感觉。

另一个人生中的意义,是十一岁那年的某个夏日。

他瞒着父亲,躲在花园里,想模仿昔日那些伟大和永恒的诗人,创造一行长诗。

他绞尽脑汁,用繁花似锦的修饰语来妆点文字,浑然不觉外界,直到一只纤细,皮肤白净得宛若透明的手,蛮横地将写满字地纸夺了过去。

“……那是装我罪恶的灵框,蛆虫、苍蝇和腐烂,地狱的尽头,我的归宿……什么乱七八糟的?”说话的是位穿着男式夹克,头发短短的姑娘,她不以为然地评点着诗词,“无病呻吟,毫无力度。”

她背对着阳光,脸庞被阴暗的影子笼罩,金色的灿烂的光顺着她的身躯蔓延,一瞬间,朱利尔斯以为自己看到了游步人间的美神。

“我……我是想写首诗,力图描绘出绝望心境,您知道,悲剧往往是不朽的。”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只靠美丽的文辞,写出来的也是苍白无力。”

“您很懂诗与艺术?”

“不,我烦那些东西,不过世上许多东西都是相通的。”她斩钉截铁地说,“力!不论是欢喜,还是悲哀,文字想打动人心”必须充满力。”“那什么是力?”

“嗯……”对方好像没词了,她跺跺脚,仔细想了片刻,忽然把手中的纸揉个粉碎,“瞧,这便是力,把喜欢的、珍惜的事物打烂,破灭。”

朱利尔斯不知道这位刚成年的姑娘只是在嘴硬,他从未见到过,有女性用如此成熟的口吻和他交谈,宫廷里的都是群说话细声细气的侍女,他又懂了两个词:“倾慕和……毁灭。”

他去问父亲那个女孩是哪家的小姐。“金雀花家族的长女。佩姬·唐·莱因施曼,我见过一次,小小年龄,就和她那位公爵父亲一般,把所有人都当成傻瓜。”

朱利尔斯没听出来父亲话语中地厌恶,他只念叨着那个名字,“佩姬。”

“佩姬。”他无意中触碰到了水莲蓬头的开关,冰冷的水让朱利尔斯打了个冷颤。清醒了过来。

水虽寒冷,却浇不熄胸腔中的火,他又想起来了饲养过的那些猫。

他摸索着,从衣服内兜掏出一支被撕去标签的小玻璃瓶,匆忙吞下三颗黑乎乎的药丸。

第二天,出现的妻子面前地朱利尔斯,依旧笑容温柔,举止文雅,无论是谈吐、用餐还是细微的肢体动作,都完美得能当礼仪课上的模范。连最注重仪表的绅士也自叹不如。

良好的教育和皇室的优雅。在他身上显露无疑。

“睡得可好?”他用银柄的餐刀切下一小块煎嫩排,“昨晚凌晨,我还瞧见你房里亮着灯。迟睡对健康有不良影响。”

“你偷窥我了?”佩姬挑着眉毛,把沙律包沾着盘子里的酱汁匆匆咽下,这动作很粗鲁,但姑娘做起来却带着一种豪爽的俐落劲。

“不要误会。”朱利尔斯有点害羞,“无意中看到的。”

“我在思考弟弟被绑架地事情。”

“前天不是已经传来了消息,里德尔获救了,虽然被残忍地切掉了尾指。你别因此过于忧愁了。”

为他发愁?佩姬不屑地想,她说道,“绑匪地行为逻辑很古怪,我觉得挺有趣。”

“古怪?”

“绑架只出于两个目的:利益和报复。从头到尾。歹徒都没有要求一个铜角的赎金,而报复?杀掉八个保镖,与莱因施曼一族为敌,只为了砍断他地一根手指?这复的哪门子仇。俗语说雷声大,雨点小,总有古怪。”

“可能是个行事毫无理智的疯子所为。”

“神经失常的人,往往走极端,只注意眼前的快意和满足,他们对周遭的事物疑神疑鬼。认为世上所有人都想谋害他,于是要么选择躲避,把自己藏得死死的;要么发狂,袭击他认为威胁到自己的人,歹徒动手了,又轻描淡写地放了里德尔,要知道,金雀花原以为这是场政治上的阴谋,还准备着应付所有突发状况。”

“精神失常有很多种状况,躁狂、抑郁、焦虑,还有些人更特殊,比如我知道一个病例,有个病人,平时仪表堂堂,为人严谨极了,但只要犯病,居然会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裸奔。而且事后还对发生过地事一无所知,完全没有记忆。”

“我才知道你还是个脑病专家。”

朱利尔斯含糊不清地回答,“书上偶尔读过的,觉得很奇异,所以记了下来。”

“所以,那个歹徒,就算是疯子,也是个非常特殊的疯子。”佩姬耸耸肩,“我挺想念坦丁的。”

“只要你乐意,提前结束蜜月也无关紧要。”

“在回去前,我还想到个地方瞧瞧,可惜没有资格入内。”

“拜伦的储妃,我的妻子,难道还有什么场合不能去?”

“圣格朗王家研究院。”

朱利尔斯舌头似乎打了结,他停滞了一阵子,“以前那地方没什么,但现在……”

“永恒之柜,安诺的圣物,我想看看,能让约安……不,父王为此发狂的神器,到底是什么模样。”她直言不讳。

“佩姬,我不愿拒绝你的任何要求,但,”朱利尔斯地声音有点颤抖,又带着恳求,“为何你会知道这个秘密?我爱你,不想在纯洁无暇的爱情中掺杂入政治,我不是傻子,不会不清楚金雀花和皇室间肮脏的斗争,但我不愿去想,只要你能陪伴在身边。父亲身子很不好,如果传言中的光明之印的圣物真的那么神奇,可以让父亲恢复健康,我不能让该死的政治打扰他最后的希望。”

“你总算有了点勇气,表现得不错。”很难得,佩姬给了他一个笑脸,“和我出身的家族无关,单纯个人的好奇心,你不必清楚我是怎么知道的,但我保证,绝不会做出对父王不利的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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