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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九十四章 隐秘胎记
赖床到七点多,实在是肚子饿得不行,任曦又是个吃货,六点多不吃饭都挨不得的,两个人才不得不爬起床来,也没有自己弄,而是叫御膳楼那边给送过来。
也真是巧,他们俩刚刚起床坐到下面的客厅里,还在腻乎,外面的大门就打开了,传来任馨和苏茜的声音,原本还坐在任曦身上,给他弄得衣衫不整,心酥体软的葛菲顿时就跳了起来。
因为是夏天,她穿的很随便,一件宽大的t恤,下面一条热裤,虽然平时她也是这么穿,可这时候却觉得太随意了,飞快的跑上了楼,就听到下面任馨惊叫一声,“哥,你回来了,你怎么都没告诉我!”
任馨这半年见任曦的日子屈指可数,确实是很兴奋,扑到任曦身上,恨恨的掐了他几下,嘟着嘴,哼哼两声,“哥,你是不是把我忘了,这么久都不回来。”
任曦轻笑一声,摇摇头,“我不是经常给你打电话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近忙,如果不是疼你,我这次就直接飞到京华去了,那边还有好多的事情呢。”
“那你又不给我打电话说你回来了,我好去接你啊。”任馨皱了皱鼻子,依旧不爽,任曦习惯性的捏了捏她的娇俏的鼻子,原本不喜欢让他这样的,这次倒是没有意见,“还不是怕你埋怨我回国都不回家一趟,我才突然决定要过来这边一趟的...也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啊。”
看了一眼看到他貌似也有些欢喜的苏茜,轻声问了一句,“你最近过得还好吧!”听上去很亲近,可又很陌生的感觉,让人没办法猜度任曦在想什么。
苏茜点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任曦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把任馨抱起来转身丢到沙发上,拉起刚刚已经再次拿下楼来的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苏茜,“上次听说你喜欢蝴蝶,我在逛街的时候刚好看到这个蝴蝶发夹,你看看喜不喜欢。”
苏茜倒是说过她最喜欢春天里田野里飞舞的彩蝶,很美很美,不过任曦却是在说谎,那个蝴蝶发夹是他专门找宝格丽订做的,非常非常的精美,自然,也非常贵。
他挑的东西总是让人无法拒绝,苏茜打开一看就喜欢上了,那是一只振翅欲飞的彩蝶,惟妙惟肖,而且没有发夹的底座,而是由几只蝴蝶的小脚固定在头发上的,稍稍一动,或者风一吹,它就迎风飞舞,真的就像是一只蝴蝶落在了头上,那么美。
价值三十多万美金的玩意自然是一看就知道不凡,苏茜也知道任曦买的东西都不便宜,瞥了他一眼,却没有拒绝,或者说,礼物都收了那么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一个,只是轻轻的说了声谢谢,心里泛起甜甜的滋味。
任馨不干了,跳起来又趴到任曦身上,凑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撒娇卖痴,“哥,你好偏心啊,只记得茜茜妹妹吗,我的呢?”
任曦笑着接了一句,“我不是都让劳斯劳斯的工厂帮你生产你设计的第一款车了吗,你还想要礼物啊!”不过,还是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丝质的腕带,上面完全手工的织出来任馨的绝色面容,她就是喜欢这些属于她,有她印记的东西,这也是任曦托人在爱马仕的公司定购的。
任馨的哪款车在国内的汽车工厂生产很难,就算是在英国罗孚汽车集团的工厂里生产也有难度,当然,很微小,但是在劳斯劳斯的工厂里就不一样了,很简单,不过很贵而已。
但是,如果贴上劳斯劳斯或者宾利的标签的话,这车就不算贵了,而且,还也算是劳斯劳斯或者宾利的未来新款,任曦认为这车型是绝对酷到没话说的,当年凯迪拉克也就是缺个超级品牌罢了,既然现在又了劳斯劳斯和宾利,那么,这车完全就可能成功。
当然,劳斯劳斯可能还不太合适,但是宾利却相当符合了,它一开始本来就是运动和大气,强劲动力的代名词,后来才被劳斯劳斯同化了而已,现在,这一款车一出来,就代表宾利再次复活了,这是个很好的噱头,也符合劳斯劳斯集团需要改进的计划,最起码在任曦看来,一切都像是水到渠成一般,很完美!
任馨其实很喜欢这腕带,任曦每次给她们带礼物都是花心思的,却瘪瘪嘴,“小气鬼,我这个礼物也太便宜了,茜茜妹妹的那个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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